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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先扶己,急救須普及
昨日,“外企女高管地鐵口猝死”一事引起巨大關注。35歲的深圳女白領梁婭暈倒在地鐵出口臺階上后,盡管地鐵工作人員、民警等先后趕到,但并未采取救護措施。梁婭暈倒后50分鐘,急救人員才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梁婭已經死亡。
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逝去,讓人倍感惋惜,就此事件的爭議也甚囂塵上。有人認為,長達50分鐘的時間里,梁婭都未能得到有效施救,說明在場人員急救知識缺乏。但筆者認為,事件詳情還有待進一步調查,不該妄下結論追究責任。何況若是不懂專業(yè)急救知識的人,也不該輕易移動患者以避免二次傷害。
但這一質疑的方向卻值得我們深思。不妨設問,假如我們自己出現(xiàn)在那樣的場合,有沒有足夠的急救知識來作出正確的處理?對于逝者來說,這樣的假如或許已經沒有意義,但對于生者來說,卻是所有關心這一事件的人都不該回避的問題。
大量案例統(tǒng)計表明,遇到交通事故、溺水等情況,在4分鐘內如果能及時采取心肺復蘇術等急救手段,搶救成功率能達到50%左右,這4分鐘被稱為急救的“黃金時間”;而一旦超過8分鐘還沒有施救,救護的成功率就銳減至5%,由此可見普及急救知識事關生命,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尷尬的現(xiàn)實卻是我國的急救普及率與發(fā)達國家存在明顯差距。調查顯示,目前我國的急救普及率不過1%,但歐洲一些國家卻可以達到30%至50%。近年來,“扶不扶”成為社會輿論熱點,但往往基于道德角度討論。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說,選擇不扶可能不是因為不愿扶,而是不敢扶、不會扶。“沒有金剛鉆、不攬瓷器活”,急救知識的缺失讓一些本可以挽救的生命白白消逝。
從汶川地震后,一系列自然災害讓國人的急救避險意識迅速成長。但在具體的普及措施上卻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搞運動式的普及教育。去年地震了,今年就教大家防震;等到明年鬧水災了,又教大家防溺水,缺少系統(tǒng)化和制度化,老百姓哪怕培訓過,一段時間后又忘得一干二凈。
要讓急救普及率提高是個系統(tǒng)工程。首先,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上,培訓一些急救人員、配備一些基本的急救工具很有必要。尤其是對于地鐵工作人員、出租車司機、民警等人群,更應掌握急救知識,成為拯救生命的第一道安全網。
其次,還應破除應付式的普及方式,讓市民真正自覺主動學習急救知識,不僅可以救助陌生人,對于家中一些突發(fā)情況往往也能起到關鍵作用。
而在普及教育上,更應從學生入手。一方面,學生群體是意外事故的高發(fā)人群,校園安全也不能全靠老師盯著;另一方面,孩子們掌握急救知識,對于整個家庭的帶動也有幫助。比如日本的學童從幼兒園到中學都要接受嚴格的安全教育與應急培訓,相關急救課程大部分都屬于必修。
另外,法律法規(guī)也應該進一步完善,為救助行為兜底。比如在美國的法律中便有相關條款,在緊急狀態(tài)下施救者因其無償的救助行為,如給被救助者造成某種損害時可免除責任。無論如何,梁婭的生命已無法挽回,但對于加強國人的急救知識我們并非無可作為。痛定思痛,急救不該等待,學習掌握急救知識同樣不該等待。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急救 知識 扶人 扶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