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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知遙:“申遺”的熱情高漲 非遺保護得做“減法”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日益重視,各地“申遺”的熱情高漲。“申遺熱”對于文化保護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些地區(qū)并沒有認識清楚“非遺”的真正內涵,造成“非遺”保護的泛化、庸俗化。比如,一些人認為,任何百年以上的物件或村落文化都是非遺;還有一些人認為,只要是有歷史文化價值的,都應該“復活”。
在這種誤解下,諸如“童子尿煮雞蛋”、“冥婚”申請“非遺”,多地爭搶“西門慶故里”的鬧劇接二連三出現。湖北恩施甚至有政協委員提出,將從前的纖夫裸體拉纖的傳統在當地旅游景點“復活”。然而,細加甄別就會發(fā)現,這些被當地政府和專家申報的“文化遺產”,其實是代表過去時代的文化遺存,大多沒有較強的歷史文化價值。對它們最好的保護方法,是放進當地博物館或地方志,作為后人認識歷史的佐證即可。從文化發(fā)展的自身規(guī)律看,它們已完成歷史使命,應當壽終正寢。
從文化遺產的活態(tài)保護角度看,讓一些優(yōu)秀的文化遺產延續(xù)生命、繼續(xù)存活的理由,是其仍能在文化的精神層面?zhèn)鞒泻陀绊懳覀兊纳?,仍對整個文明的進程有一定的意義。我們要保護那些至今仍為鄉(xiāng)民喜聞樂見的木版年畫、剪紙藝術;要保護仍有廣大群眾基礎的民間歌舞、民間廟會和民間工藝。因為這些活態(tài)生存的文化遺產仍在廣大鄉(xiāng)村起著凈化鄉(xiāng)風鄉(xiāng)俗、規(guī)約鄉(xiāng)土社會秩序的作用,同時這些文化遺產也延續(xù)了眾多城市人的“鄉(xiāng)愁”。這些文化遺產蘊含的正能量,讓它們在當今時代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和活力。
時代在發(fā)展,人們的需求和審美在變化。我們應該看到,還有些文化遺產在現在看來可能過時,甚至產生不了經濟效益,但從整個人類發(fā)展的歷史看,它在當代社會中仍有很強的歷史見證價值。比如京劇和珠算,比如在當今市場上生存艱難的一些地方民間戲曲。這樣的文化遺產就該政府出面大力保護,使其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在保護中,我們還應該重視整體性原則,讓眾多的非遺在自己適應的文化土壤中生存。因為一種文化一旦離開了生存土壤,就失去了原初的特點和文化意義。目前,我們對傳統村落進行保護,就是為了給眾多豐富的非遺留住生存家園,這正是從源頭上保證非遺的純正性。
基于此,辨別文化遺產的“真?zhèn)?rdquo;就非常重要。“優(yōu)勝劣汰”本是自然發(fā)展的規(guī)律,文化發(fā)展也不例外。我們在文化保護中充分尊重各地的文化傳統很重要,但不能將文化遺產保護泛化、庸俗化,將那些本已被歷史淘汰、屬于文化糟粕的東西“復活”為保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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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4年06月16日 12 版)
編輯:羅韋
關鍵詞:非遺 文化遺產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