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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04年起禁新建高爾夫球場 10年間仍增加343家

2015年01月19日 09:01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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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北京郊區(qū)的氣溫徘徊在0攝氏度左右,廣闊起伏的黃草地和結了冰的水域,表明很多在北方經營的高爾夫俱樂部已進入封場期。每年12月到次年3月,由于氣候條件所限,北京的高爾夫球場均暫時“歇業(yè)”,但其中的一家,卻向幾位業(yè)內專家打開了大門,以“尋求轉型的建議”。

  “與其說是轉型,不如說是找出路,因為高爾夫球場想轉型實在很難,而且從運營者的角度來說,并不想走這一步。”該俱樂部高層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我們打算扛到底,但也會作更多的準備。”

  實際上,“扛”這種狀態(tài),已伴隨高爾夫球場運營者多年了,從上世紀90年代到現在,國家政策不斷收緊,讓高爾夫球場在市場和政策交錯的空間不斷變換著生存方式。但2014年,政策執(zhí)行的嚴格程度遠超以往,在一片片違規(guī)草地被翻出黃土的剎那間,從業(yè)者已經嗅到了危機,正如他們早已適應了比市區(qū)內低兩三攝氏度的氣溫,冷風過境,依然顫栗。

  40倍水費能否啟發(fā)高爾夫“廉價航空”

  觸動該俱樂部“轉型”神經的,率先是水的問題。

  “北京高爾夫球場全年的用水量相當于40萬個三口之家一年的用水量。”2011年,中國青年報記者劉世昕曾在對民間環(huán)保人士胡勘平的采訪中了解到,“一個18個洞的標準高爾夫球場,一年的耗水量是40萬~50萬立方米。如果按北京有六七十家高爾夫球場的說法估算,北京高爾夫球場全年的耗水量當為三四千萬立方米。而中國人民大學環(huán)境學院教授沈大軍提供的一個經常被研究者采用的數據是,北京的一個三口之家,年均用水100立方米。”3年后,胡勘平與志愿者對高爾夫球場水資源過度消耗現象的調查得到了“回應”——2014年5月,北京地區(qū)高爾夫球場將被納入特殊用水行業(yè),水費每噸由4元提高到160元。

  據媒體統(tǒng)計,目前北京共有球場60家左右,按照18洞標準球場計算,平均年用水量約為35萬立方米,之前水費約為每年80萬元,調整后水費約在每年5600萬元。按照以上水費計算,打球的價格將平均提高至每場3000元。據記者了解,此前,北京市打高爾夫球的價格從每場幾百元~2000多元不等,平均價格為每場500元~700元,在水費漲價之后,確實有部分俱樂部對價格進行了調整,以北京國際高爾夫俱樂部為例,最低漲幅為會員價由每場260元上漲為320元,最高為訪客假日擊球價格由1480元上漲為1600元,而不少俱樂部則表示,“今年受大環(huán)境影響,水費飆升,又被課以重稅,球場絕對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刻”。

  “目前國內很多企業(yè),都存在原料一提價就把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情況,高爾夫俱樂部也是一樣。”首都體育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鐘秉樞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如果延續(xù)簡單把水價增長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思維發(fā)展,“就很容易把行業(yè)做垮”。如果借鑒發(fā)達國家的思路,改進產品結構、降低成本、生產更好的產品以替代原有產品,“在提倡環(huán)保節(jié)水的背景下,考慮如何降低運營成本、根據現實需要減小場地規(guī)模、削減高檔服務、增加更平民化的產品”,或許是當前高爾夫運營者可以考慮的問題,“而不是停留在簡單的轉移”。就像廉價航空的概念,應當讓更多人受益,“如果現在本就稀少的普通消費者走了,頂層的消費者會更突出,社會輿論的聲音會更大,促使項目被完全砍掉的可能性也更高。畢竟不可能把一個(占有較多資源的)項目做成只有少數人才能參與的項目,更何況高爾夫本不該如此。”

  但全國高爾夫俱樂部多數虧損的現狀,讓多數運營者選擇了簡單粗暴地應對變化,“水費暫且不論,稅收同樣高昂,在多重限制的情況下,球場很難做到平民化,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只能繼續(xù)抬高價格以尋求生計。”某南方地區(qū)俱樂部負責人表示,“以后新建球場可能性不大,高爾夫很可能成為稀缺資源,打球費用會越來越高。”

  激情年代富裕階層的消費符號

  “上世紀80年代外商來到中國,沒什么地方去,所以國內才引進了高爾夫,讓外商在閑暇之余能有個地方待。那時的高爾夫,就像當時建造的五星級酒店和國際機場一樣,就不是給普通大眾準備的。”國家體育總局小球運動管理中心前副主任崔志強曾對媒體表示,高爾夫正是在改革開放后招商引資的背景下進入中國的。

  業(yè)界認為,1984年,由霍英東、鄭裕彤等出資創(chuàng)建的中國內地第一個高爾夫球場——中山溫泉高爾夫鄉(xiāng)村俱樂部對外開放,標志著現代高爾夫球運動在中國的起步,填補了中國高爾夫的空白。“那時,改革開放剛剛開始,高爾夫是一個新鮮事物,大家的態(tài)度都很盲目。”一位從事球場經營超過20年的業(yè)內人士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當年國內的高爾夫球場,主要是香港、臺灣和日本商人在經營,“內地資金進入很少,參與的人也不多。上世紀90年代初,僅有100多人(不含外商)打球,而現在北京的高爾夫球人口就有近10萬人”。

  “當時,外商都會看這里有沒有球場才會進來。”該業(yè)內人士表示,1993年以前,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高爾夫在招商引資、美化環(huán)境、培養(yǎng)運動員和提高當地農民收入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所以“1993年以前,國家是鼓勵發(fā)展的,那時環(huán)境還行”。

  但隨著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和城市人口流動的加劇,一些人迫切需要通過某些方式“標新立異”,并尋求社會認同,所以,我國高爾夫運動的消費主體從那時起,便成為改革開放后的“新富人群”,而官員也逐步進入了高爾夫的“禁區(qū)”。據崔志強回憶:“當時,有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主要內容是不得在工作時間,不得用公款進行高消費的運動,主要就是針對網球、高爾夫和橋牌。”在1994年~2003年期間,時代洪流中的高爾夫聽到了“限制”的聲音。

  “在政府的宏觀管理下,按計劃經濟來做的項目,相對發(fā)展得較好,如跆拳道和藝術體操等。而民間力量較大,通過市場需求引入的項目,通常會經歷無序的發(fā)展階段,比如臺球、保齡球和高爾夫。”鐘秉樞表示,保齡球占用資源相對小,臺球也在街頭巷尾經歷過整頓,相對而言,高爾夫的特殊性容易被貼上標簽,“高爾夫從民間引入卻并非面向草根,且場地要占用大量水土資源等,一開始便埋下了畸形發(fā)展的種子。”

  于是,1997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fā)[1997]11號),該文件明確“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農荒地出讓土地使用權,用于高爾夫球場、仿古城、游樂宮、高級別墅區(qū)等高檔房地產開發(fā)建設,以及興建各種祠堂、寺廟、教堂。”作為業(yè)界指南,朝向集團在其發(fā)布的《2013中國高爾夫行業(yè)報告》中,對這份普遍認為是來自國家層面關于高爾夫用地問題最早的政策,解讀為“這一政策是持續(xù)的、穩(wěn)定的,并且我們認為將會是更趨嚴厲的”。

編輯:曾珂

關鍵詞:高爾夫球場 禁新建高爾夫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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