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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 稅率均為4%

2015年01月27日 16:10 |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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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biāo)題:財政部:2月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 稅率均為4%
 
  中新網(wǎng)1月27日電 據(jù)財政部網(wǎng)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近日發(fā)布《關(guān)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
  通知指出,電池、涂料將被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jìn)口環(huán)節(jié)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
  通知表示,并非所有電池都進(jìn)入消費稅納稅范圍,“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
  此外,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征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
  對涂料征收消費稅,其中也有優(yōu)惠措施。對施工狀態(tài)下?lián)]發(fā)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

編輯:玄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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