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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不明的公共資金背后都亟待改革

2015年04月09日 09:35 | 作者:銀玉芝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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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體報道,錢多到一年6萬億元、累計約30萬億元的公共資金去哪兒了說不清楚。記者近日根據(jù)新華社新聞稿及有關部門資料追蹤分析,發(fā)現(xiàn)我國土地出讓金、高速公路收費、彩票資金等十大公共資金去向不明。在一片又一片的質(zhì)疑聲中,盡管相關部門也做了回應,但依然是一個巨大的問號。(4月8日《證券日報》)

  公共資金收支都應做到公開透明,這是基本常識。但現(xiàn)實中,在推進預算公開這么多年后,即便是一般預算收入,公開程度依舊有限,更不要說,部分甚至完全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的公共資金。

  分別來看,土地出讓金、機票里的幾十塊錢、住宅維修資金、科技支出、高速公路收費、彩票資金、公交卡押金、水電油價“附加費”、停車費、涉農(nóng)補貼這十類,各有各的情況。如上文所述,部分是納入的預算管理,但對其的預算約束不強;還有的表面上和政府部門無關,譬如公交卡押金,被發(fā)卡企業(yè)拿走;還有的,如收費公路,所收的過路費,似乎只對公司股東負責,和公眾無關。但無論哪一種情況,相關部門或者企事業(yè)單位能夠獲得這些資金,歸根結底是因為特殊授權。

  特殊授權獲得特殊的收益,就應該受到嚴格的規(guī)范和管理。以土地出讓金為例,土地是國有,因此地價收入自然不該是某個部門、某級政府,甚至某個官員隨便就可以亂花的。就當下的實際情況而言,對土地出讓金的監(jiān)管在加強,但在不少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依舊是預算外資金,沒有真正納入財政預算,收入和支出都極不規(guī)范;更多的地方政府則用土地出讓金直接支付征地成本及各種稅費,甚至用于行政開支和腐敗消費,收支漏洞很大。

  因此,第一步應該將土地出讓金全面納入預算管理,每一塊土地整理的成本也納入預算管理,形成收支兩條線,避免土地出讓金一開始就被各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費用分割殆盡。而全面納入預算管理的土地出讓金在使用上,自然應該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讓每一分都像稅收一樣,受到越來越嚴的預算管理和審計。顯然,要實現(xiàn)這樣的結果,對我們財稅、預算、審計制度的進一步改革提出了要求。

  同樣,對于那些投資修路然后獲得收費特權的企業(yè),不管是當?shù)卣P聯(lián)公司,還是招商引資來的企業(yè),其收費年限、單價,從一開始就應該在陽光下精算,平衡好公共利益和投資人利益,而不能成為骯臟交易。開始收費后,收入和開支最大程度公開,才好讓公眾知道,這個收費的單價和年限是否合理—這就要求公眾期待已久的公路投融資改革、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能夠盡早推進。

  類似種種,其他各類公共資金收支管理的公開透明背后,都需要一套制度改革去實現(xiàn)。說到底,部分公共資金去向不明的背后,正是因為我們對特殊授權收入的管理體制還存在很多疏漏,財稅、預算改革推進還不夠所致。方向并不難判斷,難的改革的決心和技藝。

 

編輯:羅韋

關鍵詞:資金 公共 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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