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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今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額度增至3.2萬億元

2015年08月28日 10:15 | 作者:韓潔 王鏡茹 |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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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樓繼偉:今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券額度增至3.2萬億元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27日說,經(jīng)全國人大、國務院批準,今年下達60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和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

  這意味著繼今年3月財政部下達第一批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6月下達第二批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中央財政又增加了置換債券額度幫助地方緩解償債壓力。

  樓繼偉是受國務院委托,27日下午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今年以來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時透露這一消息的。

  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是指新預算法實施之前形成的債務。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是規(guī)范地方政府債券管理的既定政策安排。

  樓繼偉說,截至7月末,已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14288億元。

  此外,他指出,為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政部還發(fā)布了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發(fā)行管理等辦法,明確可以通過定向承銷方式發(fā)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

  除了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樓繼偉說,下一步還將支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改造。根據(jù)融資平臺公司項目或業(yè)務的性質(zhì),政府給予必要的支持,推動市場化轉型改制,剝離政府融資職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債務。妥善解決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后續(xù)融資問題,規(guī)范增量融資行為。

  樓繼偉強調(diào),還將依法規(guī)范地方政府舉債。盡快按程序向地方下達債務限額。加快制訂風險評估和預警、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等相關制度,建立對違法違規(guī)融資和違規(guī)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韓潔 王鏡茹)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地方政府 置換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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