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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后還需要“加價”嗎
□名義上說是“不讓群眾跑斷腿”,結果是變本加厲多收錢,“為民服務”走了樣
日前,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的一條新聞:某個地方的群眾辦一項審批手續(xù),原本需要到現(xiàn)場,交100元手續(xù)費。現(xiàn)在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后,當?shù)卣块T提出,人可以不用到現(xiàn)場,直接發(fā)電子郵件即可網(wǎng)上辦理,但手續(xù)費需要從100元漲到500元。
簡政后,真的需要“加價”嗎?
“簡政”后還需要“加價”嗎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已經(jīng)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力度之大顯而易見。更重要的是,審批提速讓群眾跑路變少了,程序簡化讓企業(yè)負擔減輕了,放管結合讓市場主體更活了,改革深化讓百姓有了更多的“獲得感”。
本質上說,簡政放權旨在更好地為民服務,但不得不承認,改革也會觸及一部分人的利益,特別是對于有些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來說,更是如此。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至于有地方在簡政放權的貫徹落實過程中,名義上說是“不讓群眾跑斷腿、磨破嘴”,結果是變本加厲多收錢,“為民服務”走了樣。
毋庸置疑,這樣的行政審批收費行為,已經(jīng)超出了制度和紀律的范圍,超越了我國當前大力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框框”,只會使辦事群眾有怨言、行政改革有阻力、黨和政府形象有損害。對于這種情況,自然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從長遠來說,政府部門該收什么費、收多少費,和政府應該有多少權力、如何行使權力等問題,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都“不可任性”。因此,在簡政放權的推進過程中,特別是在前期陸續(xù)推出“權力清單”制度之后,“收費清單”亟待跟進。
建立健全“收費清單”制度,一方面可以通過清單規(guī)范收費項目和價格,抑制政府部門的權力沖動,實現(xiàn)依法收費、透明收費,把政府部門的權力之手捆起來,有效防范其“任性”收費。另一方面,通過“收費清單”的社會公開和嚴格執(zhí)行,收費標準、收費依據(jù)都將一目了然,企業(yè)辦理相關事務時繳費也會繳納得明明白白。這樣,改革才能真正贏得社會的信任與支持。
從100元到500元的加價收費,讓當?shù)睾芏喟傩毡г梗?ldquo;寧愿多跑一趟,甚至兩趟三趟都行,車費也比這個少呀!”政府部門應從群眾的聲音中得到警醒:有權不可任性,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務的非營利性機構,要放棄與服務型政府不符的各種權力,轉變長期存在的“官本位”思想,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真正實現(xiàn)改革部署、法治精神、群眾意愿三者的有機統(tǒng)一。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簡政” 加價 “任性”收費 “收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