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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出妻豈能算“孝”?實質(zhì)上是大男子主義嚴(yán)重

2016年03月29日 17:29 | 作者:宋志堅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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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孝經(jīng)》作者的說法很多。按《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所說,乃為曾參所作:“孔子以為(曾參)能通孝道,故授之業(yè)。(曾參)作《孝經(jīng)》”。另有三種,也都與曾參有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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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曾參以“孝”著稱于世?!犊鬃蛹艺Z·弟子解》在介紹曾參時,就歷數(shù)其孝行。“齊嘗聘,欲與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祿則憂人之事,故吾不忍遠(yuǎn)親而為人役’。”這與 “父母在,不遠(yuǎn)游”意思差不多。還有一條是“參后母遇之無恩,而供養(yǎng)不衰”,這大概是最能體現(xiàn)“孝”的,舜也是這方面的典范,簡而言之,就是“以德報怨”。

而使我大不以為然的是下面這段話:“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瘏⒃唬骸紵A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取妻。”古時所說的“七出”即可將妻子趕出家門的七種情況,具體為“不順父母者,無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惡疾者,多口舌者,竊盜者”。“七出”之中固然有合理成分,更有濃厚的男尊女卑色彩。曾參“出”妻,表面上看,僅因“妻以藜烝不熟”,屬于小題大作;實質(zhì)卻是“不用吾命”,大男子主義嚴(yán)重,難怪連那些能接受“婦有七出”之說的人都看不過眼了。

曾參“出”妻,是用來補(bǔ)充說明曾參對“遇之無恩”的后母之“孝”的,就為這種“孝”,曾參至少犧牲了三個人的幸福。首先是他的妻子,僅僅因為“藜烝不熟”被趕出家門,想悔過自新說句“我再也不敢不把藜羹蒸熟”都不可能,她能幸福嗎?其次是他的兒子曾元——曾參為孝敬后母,將曾元的親生母親趕走了,他能幸福嗎?曾元請求曾參收回成命而不能如愿,作為父親的曾參,珍惜兒子的幸福嗎?最后是曾參自己,終身光棍一條,當(dāng)然也無幸??裳浴:枚硕艘粋€家,就這樣被弄得支離破碎。

記得《二十四孝》中有一“孝”為臥冰求鯉,晉人王祥,也是為孝敬一個不善不賢的后母去臥冰,被人稱之為愚孝,但王祥損傷的僅僅是他本人“受之父母”的“身體發(fā)膚”,曾參“出”妻,不但損己,而且損傷妻兒,較之臥冰求鯉,此“孝”是否更為愚蠢?

記得《二十四孝》中還有一“孝”為“蘆衣順母”,同是孔門弟子,同是遭遇后母,閔子騫為了不讓同父異母之弟失去親生母親,跪求生父留下虐待自己以至冬天給他穿蘆衣的后母,此所謂閔子騫之孝,曾參卻是為“藜烝不熟”而決意將兒子的親生母親趕出家門,僅從人性的角度看,此兩者是否亦有天壤之別?

在儒家譜系中,曾參地位甚高?!犊鬃蛹艺Z》是《論語》之外的孔子及其弟子言論的匯集,其真實性雖有爭議,卻也是儒家學(xué)者歷來所重視的典籍。然而,傳統(tǒng)文化的繼承與汲取還得有個前提,即必須細(xì)加分辨——不但要分真?zhèn)?,也要辨是非,不能囫圇吞棗。曾參“出”妻,很可能是后儒?qiáng)加于曾參的,倘若真系曾參所為,實也不足為訓(xùn);曾參或許還有其他值得后人高山仰止的孝行,僅就此“孝”而言,竊以為根本不值得推崇。(宋志堅)


編輯:陳佳

關(guān)鍵詞:曾參出妻 豈能算“孝”實質(zhì)上是大男子主義嚴(yán)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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