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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兩市4月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2016年03月31日 14:16 |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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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31日電 據(jù)財政部網(wǎng)站消息,自2016年4月1日起,江蘇省、青島市、深圳市、陜西省和云南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據(jù)財政部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稱,江蘇省、青島市、深圳市、陜西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海關總署關于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yè)務海關監(jiān)管規(guī)定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2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有關規(guī)定,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向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經審核,予以備案。

  江蘇省、青島市、深圳市、陜西省和云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規(guī)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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