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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實驗用筍”人人都不該是“路人甲”

2016年04月12日 10:52 | 作者:畢曉哲 |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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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怎樣“求放過”,高校校園里的植物似乎永遠都比菜場里的要誘人。4月10,南京林業(yè)大學竹類科學研究所的研究生們遭遇“橫禍”,他們做實驗用的竹筍被人挖走了。原來,三四月份正是竹筍破土的好時節(jié)。南林大竹類科學研究所的研究生們在校園里種植的實驗竹筍,也迎來了生長的“旺季”,長勢喜人,胖乎乎的,看著特別誘人。伴隨著竹筍的生長,學生們定期觀察它的出筍規(guī)律、褪筍等相關生長過程,每天記錄著竹筍的“身高”,為竹筍繪制生長曲線,從而進一步掌握竹類的生長規(guī)律。(4月11日揚子晚報)

眾所周知,竹筍生長帶有規(guī)律性,私挖亂掘對于竹筍的傷害極大,尤其是此類“偷盜式”采挖,對于竹子而言不僅是傷筋動骨,最惡劣的結果是“斷子絕孫”,讓未來的年份里竹子生長繁衍受到重創(chuàng)。這是對自然生態(tài)的破壞,也是對與公眾環(huán)境的肆意破壞。另一方面,“偷”挖林業(yè)大學竹筍者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偷挖”行為不僅破壞了竹子生長,對于學生的學業(yè)也將是嚴重影響。這些竹筍是用來做研究的,是實驗用筍,竹筍被挖面臨的是項目中斷,有可能會讓研究生們面臨無法畢業(yè)的尷尬。這一結果可能是偷挖者沒有想到的,但事實上卻是“偷筍者”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了他人的“痛苦”之上。

挖筍者為滿足一已之私和口腹之欲,影響的是學生學業(yè)、破壞的是公眾環(huán)境,核心問題是公德嚴重缺失。如果是他們自家的竹筍,他們未必如此“狠心”,因為是學校的,是屬于公家所有的,挖筍者就敢為所欲為,這是無視他人利益的表現,也是德操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的表現。其實,現實生活中此類“失德”行為還有諸多。近兩年,湖南農業(yè)大學實驗油菜花田屢屢被游客下黑手,一些游客跨過隔離帶跑到實驗田里拍照,不少畢業(yè)生實驗田遭到了破壞,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和研究。同樣是今年3月,南京林業(yè)大學的一位博士生,也因自己寫畢業(yè)論文用的4棵實驗樹苗被人偷走2棵,遭遇了“可能無法畢業(yè)”的囧事。即使當事人“跪求”,事后網友支招樹上“已噴農藥”的牌子也不行。一些“偷盜者”罔顧生命危險的“偷盜”,堪稱既不守法又不守德,真是令人無語,也令人揪心。

公德的建立不應完全依靠自覺,針對類似的“偷竹筍”行為,僅靠告誡和巡視不夠,僅靠學校和學生們自發(fā)防范也無法解決問題,真正的解決之道是提升公眾整體文明素質。愛護自然環(huán)境和愛護公共財物,是公民基本素質之一,也是最基本的公德修養(yǎng)。一些“貪小便宜者”未必真正知道自己此類行為的破壞性,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影響學生學業(yè)的結果,這就需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要加強教育引導,讓“保護環(huán)境”、“愛護公共環(huán)境”形成社會共識,讓“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文明風尚成為公眾習慣,一些“小偷小摸”行為必然得到抵制。另外,針對“偷實驗用筍”行為,人人都應該成為監(jiān)督者,廣大游客不應該成為無關痛癢的“路人甲”,真正將保護公物和公眾環(huán)境當成關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關鍵時刻才能鋌身而出,敢對不良行為“一聲斷喝”,“偷筍斷人學路”的行為才有可能被徹底蕩滌。(畢曉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南京林業(yè)大學 實驗用筍 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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