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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得“直播抽煙” 絕非對主播多管閑事

2016年06月02日 14:37 | 作者:司馬童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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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關部門昨宣布,涉及9家直播平臺的40名主播因涉黃被永久封禁,列入“黑名單”的主播將不得再被網絡直播平臺雇用。另外還規(guī)定,平臺主播在直播過程中禁止抽煙,一旦發(fā)現違規(guī)將給予直播封停等處罰。

直播平臺很時髦,泥沙俱下令人憂。今年1月,斗魚TV被爆出“直播造人”的涉淫穢視頻,其他許多直播平臺也存在主播大尺度表演視頻等問題,對直播平臺的內容監(jiān)管,已成為公眾和職能部門的關注熱點。而我覺得,直播平臺涉黃涉毒等的丑惡現象,固然需要重拳打擊,同時也要從凝聚全社會的控煙合力入手,更加積極地推動和促使其杜絕“直播煙味”。

第29個世界無煙日期間,各地媒體多有報道:一些陸續(xù)出臺控煙條例的城市被曝出控煙效果并不明顯,一些人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陋習并未得到有效糾正。比如,《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施行近一年,福州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僅在最近幾個月對轄區(qū)的3家醫(yī)療機構和12個煙民開出過控煙罰單,控煙工作流于“紙上談兵”的落實與執(zhí)法尷尬,由此可見一斑。

強化控煙是真正的“國際接軌”。但正如有關專家所言,控煙行動難落實,主要源于缺乏強制手段。在餐飲、賓館等公共場所控煙,執(zhí)法人經常面臨取證難、執(zhí)法難等尷尬;控煙多以“公益活動”面目示人,很難形成普遍性的約束機制。且不說處罰煙民常遭抗拒,而給控煙不力的餐館、醫(yī)院等開具罰單,需要經過立案、取證、討論、發(fā)告知書、陳述申辯等一系列繁雜的程序,至少要耗時一兩個月,真正及時繳付罰款的也是少數。

“一年罰十人”與“直播禁抽煙”,看似“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實際上卻與千方百計加強控煙力度、和衷共濟提振控煙成果有著密切關聯。“一年罰十人”的尷尬現狀,既緣于執(zhí)法方面的暫時短板,同時也應考慮到煙民一族的仍顯龐大,以及社會控煙意識的尚屬薄弱;而“直播禁抽煙”雖然只是一種面上的管理和呼應,若能堅持不懈地抓下去,并被見賢思齊地學起來,則對減少和降低青少年的“模仿吸煙”“玩酷吸煙”等,其積極效用是不言而喻的。

直播平臺就該杜絕“直播煙味”。作為一種公開性的社交平臺,直播平臺顯然具有媒體屬性,這就決定了平臺主播的出鏡表演,既有娛樂公眾的本身目的,也需謹記昂揚向上的社會效益。所以,北京要求平臺主播不得“直播抽煙”,絕非一些人眼中的“多管閑事”,而恰恰應成為其他地方的管理標本。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直播平臺 涉黃 主播 封禁 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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