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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群英三次“大鬧”
婦女運動領袖唐群英又稱為“唐八先生”。這個稱號在當年名噪一時,因為她帶領娘子軍三次“大鬧”,上至參議院,下至報社。
1912年2月初,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起草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沒有“男女平權”的條文,唐群英得知后,立即籌建女子參政同盟會,打出了“要求中央政府給還女子參政權”的口號,并多次上書。要求被拒絕后,唐群英率領一群女子于3月20日,沖進了參議院會場,這就是當時轟動全國的“大鬧參議院事件”。
1912年4月,臨時政府北遷,同盟會以宋教仁為首的改組派把綱領中的“主張男女平權”的內容刪掉了,唐群英聞訊,當即提出抗議。8月25日,國民黨召開成立大會時,新綱領仍沒有恢復男女平權的內容,唐群英與王昌國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打了宋教仁一耳光,時任參議院議長的林森出來勸解,還未動口,也被打了一下。打耳光是小意思,按照唐群英的主張,對不承認男女平等的人,她們是要用炸彈、手槍對付的。最后在孫中山的勸解下,一場對男人的戰(zhàn)爭才沒有打起來。這是她的第二鬧———“大鬧國民黨成立大會”。
唐群英可謂是當時的女中豪杰,仰慕的男士眾多,一位男士在1913年2月于《長沙日報》上登出了一則通知,說于某年某月某日,自己將和唐群英結婚。唐群英得知后,帶人到報館興師問罪,要求報社更正錯誤。主編說那是廣告,哪有更正廣告的啊,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雙方都不退讓,最后不得不鬧到官府。時任湖南都督的譚延闿也沒有解決辦法,最后只得自己掏腰包解決此事。這就是她的第三次“大鬧”——“大鬧長沙日報館”。
唐家以出了這么一個女子豪杰而感到自豪,破例將她列入唐氏族譜,稱她為“唐八先生”。
編輯:曾珂
關鍵詞:唐群英 唐八先生 唐群英三次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