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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fā)《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2016年07月10日 15:10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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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為扎實推進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經中央軍委批準,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fā)《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專項清理整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意見》明確,處理遺留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標準、依法糾治,突出重點、全面整改,積極穩(wěn)妥、講求實效的原則。要堅持歷史問題歷史看待,客觀認定問題性質,以政策法規(guī)為依據,嚴格依法依規(guī)糾治問題。要緊盯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重難點問題,逐項對標清查,逐一掛賬銷號,以破解難題帶動整治工作扎實落地。

《意見》針對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存在的遺留問題,從完善報建手續(xù)、規(guī)范住房出售、推行物業(yè)管理、規(guī)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確了相應的處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是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軍政主官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切實發(fā)揮統(tǒng)攬總抓作用;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軍委機關和大單位掛牌督辦制度,上下聯(lián)動聚力攻關,始終保持真糾實治的強勁態(tài)勢;嚴格落實監(jiān)督檢查和違規(guī)問責,對單位組織不力、工作滯后、整改落實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要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中央軍委 辦公廳 印發(f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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