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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推打賞,別讓人感到“吃出蒼蠅”
北京多家知名連鎖餐廳興起“打賞”制,如果對服務員感覺滿意,顧客可以掃二維碼支付“賞錢”。對此,很多消費者認為打賞不是國內消費習慣。個別餐廳實施的打賞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經投訴后餐廳已緊急叫停。(8月28日 《北京青年報》)
打賞說白了,就是給小費。這種源于西方國家的消費習慣,如今被生搬硬套進國內的餐廳、美甲館等休閑場所,還冠以美其名曰是行業(yè)新式提升服務的管理方法。這怎么看都像是自我感覺良好。
中國的餐飲行業(yè)服務人員的工資通常由底薪和績效組成,餐飲費中已經包含了服務費。因此,消費者多出來的打賞成本是種變相買單。有些服務員、保潔員甚至以“不打賞就無法評星級服務”為由,在那軟磨硬泡。店家沒看出消費者的晦澀心理,反而認為打賞開辟了“加強互動”“提升服務”的新模式而沾沾自喜。長此以往,只會陷入到“錢途”堪憂的境地:顧客下次或許就不愿到這種小尷小尬的地方消費,從而造成真金白銀的流失。
打賞這種舶來機制,是否違反相關規(guī)定,還有待一說。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實行打賞機制的餐廳、美甲館等消費場所,若要收取額外的服務費,肯定提前告知顧客,而不是事后突兀地亮出打賞的二維碼。這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要實行打賞,也未嘗不可,但首先自己得有硬功夫。按照西方國家的消費理念,打賞對應地就是賓至如歸的享受。這種“私人訂制”的服務,落在國內,可能是以高端形象的面目出現(xiàn)。對接到普羅大眾的,更多的是同質化和扁平化的服務和產品。如果硬要把打賞機制削足適履,店家能夠提供出“高等級”的服務嗎?這讓人擔憂。別到時候高標準嚴要求又是選擇性落實、象征性執(zhí)行一下,就草草收場,最后只能一地雞毛。
打賞可以作為服務行業(yè)的一種參照物,在條件不成熟的時候,還是“念念不忘”下足矣。國家大力發(fā)展第三產業(yè),以人為本的服務行業(yè)也將呈現(xiàn)螺旋向上的發(fā)展態(tài)勢。在這個過程中,店家別總想著玩概念、搞噱頭,把服務的基本功做好,才是王道。像打賞這種店家的單邊行動,只會讓顧客感到霸王條款的影影倬倬。(謝偉鋒)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餐廳 打賞 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