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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紀委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華社成都9月14日電(記者吳光于)9月14日,四川省紀委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問題涉及超標使用辦公用房、收受禮品禮金、參加高檔娛樂活動、公款吃喝、違規(guī)發(fā)放購物券等方面。
遂寧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俊在擔任遂寧市安居區(qū)委書記期間,使用的辦公室設有秘書室、休息室、會議室和衛(wèi)生間,面積共130.125平方米。2014年2月,王俊為應付辦公用房清理、騰退的專項檢查,將其中40余平方米的辦公室隔出一間有專門進出通道、面積為29平方米的辦公室,在辦公室墻上仍留有一道暗門與其他房間相通,整套房屋繼續(xù)由其獨立使用。
宜賓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魏常平在2012年至2015年擔任宜賓市公安局主要領導期間,安排下屬多次利用市公安局“小金庫”資金購買高檔酒供其送禮、接待使用,購酒金額共計50萬余元;違規(guī)組織部分下屬及私營企業(yè)主舉辦個人生日聚會,并收受他人所送現(xiàn)金及蟲草、名酒等貴重物品。
綿陽高新區(qū)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魏德謙在2012年底至2015年期間先后多次接受私營企業(yè)主邀請,到成都等地高檔場所娛樂;收受私營企業(yè)主所送高爾夫球俱樂部練習卡并消費。
資陽市廣播電視臺原臺長唐曉在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期間,先后3次在私人宴請時要求電視臺定點的接待用酒供應商送來高檔香煙和酒水消費。此外,唐曉還存在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超標準配備公車并公車私用等其他違紀違法事實。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楊彬在2015年2月其母親去世時,在雷波縣老家大辦喪事,約316人送禮,共收禮金53.51萬元、牛27頭。其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和下屬100余人禮金18.95萬元。
巴中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吳太榮在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后頂風違紀,于2013年、2014年、2016年春節(jié),違規(guī)決定給單位職工發(fā)放購物券共計53萬余元。
成都市龍泉驛區(qū)十陵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鐘鼎元在2012年至2014年春節(jié)前,與十陵街道黨工委個別領導班子成員商量后,出面協(xié)調并收取與街道有業(yè)務關系的企業(yè)“贊助費”100萬元,主要用于發(fā)放春節(jié)“慰問金”。
樂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院原副院長袁軍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3次安排下屬用公款6.5萬元購買高檔煙酒、茶葉等;2013年12月至2015年春節(jié),袁軍先后3次共提取單位“小金庫”資金15.1萬元用于接待宴請。
除通報的違紀問題外,以上人員均存在其他違紀違法事實,現(xiàn)全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中王俊、魏常平、魏德謙、唐曉、楊彬、吳太榮、鐘鼎元還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以上人員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四川省紀委 中央八項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