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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副校長郝際平委員: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應確定各方合理收益比例

2017年03月13日 14:41 | 作者:晉浩天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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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出臺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家和各地政府相繼出臺了多個政策以促進高??萍汲晒D移轉化,一定程度上激發(fā)了高??蒲腥藛T的創(chuàng)新積極性。但是,與高校自身的科技實力、國家對高校的投入以及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對高校科技的需求相比,我國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產(chǎn)業(yè)化依然是比較薄弱的環(huán)節(jié),面臨諸多難題,如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未充分考慮高校研發(fā)成本、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亟待加強等。

我建議,地方主管部門應科學、合理地確定各方收益比例,兼顧研發(fā)團隊、學校等各方的利益,從而保證科技成果的研發(fā)、推廣和轉化可持續(xù)發(fā)展。國家應修訂相關法律法規(guī),將技術類無形資產(chǎn)與一般經(jīng)營性資產(chǎn)進行分類管理,在資產(chǎn)評估、保值增值、定價決策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政策。各高校需成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獨立的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并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記者晉浩天采訪整理)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副校長 郝際平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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