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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頭司機”已成潛在道路殺手 治理效果不理想

2017年05月01日 07:53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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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車時,最怕遇到啥樣的司機?回想起幾天前的驚魂一幕,在北京工作的瞳瞳(化名)至今心有余悸。

“凌晨一點多,我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結果司機一路都在聊微信,不停地看手機。我多次提醒他集中精力開車,還被白了好幾眼。”瞳瞳說,經過一個路口時,信號燈剛剛變綠,沉溺于手機的司機沒注意,險些同側面高速駛來的車輛撞上。歷險之后,司機方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機。

隨著移動互聯(lián)網的普及,生活中,人們已須臾離不開手機。開車打個電話、回條微信,似乎司空見慣。然而,就在低頭、分神的一瞬,危險就有可能發(fā)生。近年來,由分心駕駛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呈上升之勢,“低頭司機”儼然成為潛在的道路殺手。

治理開車時使用手機的行為,力度不小,但成果寥寥。圍剿“低頭司機”,靠法律、靠科技,也要靠自律。 

開車用手機

車禍概率增20倍

日前,上海市崇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因駕駛者瀏覽手機而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肇事司機因低頭看手機,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已偏離道路,撞到在前步行的行人,導致該行人搶救無效死亡。

庭審中,肇事司機承認,自己明知在駕車過程中看手機是不對的,但仍抱有僥幸心理。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判決司機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盡管司機有自首情節(jié)和積極賠償行為,但依然有不少網友認為“判得太輕”。

因僥幸心理引發(fā)惡性事件,在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慘案還有不少。去年3月,湖北武漢一男子開車時低頭看手機引發(fā)事故,導致一名70歲老人不幸身亡;2015年6月,福建一客車司機因看短信,撞上一輛面包車,造成2人死亡、45人受傷……

“低頭司機”有多普遍?據(jù)福特汽車委托的一項調查顯示,59%的中國駕駛人開車過程中看微信,31%的人玩自拍或拍照,36%的人有刷微博、微信朋友圈的危險行為。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打電話、發(fā)微信、查看導航信息等是開車時使用手機的主要原因。為了方便,不少司機還在車內安裝了手機支架。有網約車司機表示,由于要接單、聯(lián)系乘客、查看路線,不得不隨時盯著手機,而自己又不愿為此停車浪費時間。

事實上,“低頭司機”并非中國特色。據(jù)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一項研究顯示,在美國超過1/4的車禍是由使用手機引起的。2013年,21%的車禍涉及使用手提或免提電話,由手機短信而引發(fā)的車禍上升到了6%。而英國官方的統(tǒng)計也表明,2009年,16%的交通死亡事故和20%的交通傷害與開車時分神有關,且大多數(shù)司機都是年輕人。

開車使用手機屬于“分心駕駛”的表現(xiàn)。據(jù)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項調查顯示,34%的受訪者存在分心駕駛的行為。

據(jù)業(yè)內人士介紹,分心駕駛行為可以分為3類:一是滿足駕駛人身體舒適需求的分心駕駛行為,如抽煙、飲水、進食、調節(jié)空調等行為;二是滿足駕駛人心情愉悅需求的分心駕駛行為,如化妝、刮胡子、聊天等,也包括使用手機撥打電話、收發(fā)信息等;三是周圍環(huán)境引發(fā)的分心駕駛行為,如照顧小孩、長時間關注某個車外突發(fā)情況等。

研究顯示,正常駕駛時,駕駛人反應時間在0.3秒—1秒;使用手機時,反應時間延遲3倍左右。而且行車間距延長,讓道路通行效率降低,同時車輛橫向控制能力降低。模擬實驗的結果證明,開車打手機導致駕駛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很重要,則駕駛人的注意力會下降37%。駕駛人邊開車邊發(fā)短信,發(fā)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時的23倍。

是否該入刑

應定差異化標準

3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guī)”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生效實施。其中,該條例第34條第7款明確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边@類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計2分、罰200元的處罰。

專家表示,這一規(guī)定明確,除了接聽撥打手機之外,發(fā)微信、刷微博、玩游戲等使用手機的行為都不被允許。同時,包括平板電腦以及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電子設備,在駕車時都不能用。

那么,如果遇上紅燈或擁堵時,車輛處于停駛狀態(tài),是否可以使用手機?上海交警部門表示,行駛過程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包括遇紅燈時暫停,因此同樣不能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

除了上海外,多地也展開了對“低頭司機”的打擊。浙江省從3月1日起,對開車使用手機等20項隱蔽性交通“頑疾”進行為期10個月的集中整治。據(jù)了解,僅2016年,浙江因開車使用手機、分心駕駛等影響安全行為共導致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shù)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總數(shù)的44.3%。

事實上,對于開車使用手機的行為,相關法律早有規(guī)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開車使用手機將被處以扣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但對這一處罰標準,各方觀點不一。尤其是開車時使用手機的場景越來越多,事故頻繁發(fā)生,如何界定和懲罰這一行為,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支持方認為,開車使用手機的危害已有明證,而現(xiàn)行法律的處罰力度過低,必須入刑才能有效遏制。去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遞交議案,建議修訂法律,加大對開車打手機的處罰力度,實行扣6分處罰,并考慮將其與酒駕一樣入刑,按“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反對方則表示,開車使用手機必須根據(jù)場合和地點來判斷其危害程度,不能等量齊觀。一刀切地入刑,有違“罪刑相適”的一般刑法入刑原則。有網約車司機表示,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常常是剛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就開始了新一輪的搶單、派單,在此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在行駛中瀏覽手機,建議立法、執(zhí)法部門以及網約車公司細化和明確手機使用的具體場景和方式。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要針對開車使用手機的現(xiàn)象特征,強化對駕駛人的培訓、考試和處罰,提高駕駛人安全意識;細化對使用手機等駕駛違法行為的處罰,根據(jù)不良駕駛行為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嚴重程度,制定差異化的罰款和記分標準,對于因使用手機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進行嚴厲懲罰,以儆效尤。

解決執(zhí)法難

制定規(guī)范升級技術

事實上,“低頭司機”之所以難以杜絕,其重要的原因在于執(zhí)法難。統(tǒng)計顯示,全世界范圍內有超過50個國家有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但在很多國家都面臨著相似的執(zhí)法取證困境。

截至今年3月底,中國機動車保有量首次突破3億輛,機動車駕駛人超3.64億人。汽車越來越多,使用手機的行為難以捕捉,執(zhí)法取證的難度可想而知。

有關人士建議,對于駕駛中使用手機的監(jiān)管與查處,應結合視頻識別等技術,加強對使用手機等重點分心駕駛行為的取證工作。

為此,除了采取“人海戰(zhàn)術”外,多地已啟用高清監(jiān)控設備以及各種“黑科技”,以抓拍使用手機的違法行為。從去年8月開始,上海啟用電子警察自動抓拍駕駛員開車打手機的行為。系統(tǒng)開發(fā)前期,公安交警部門搜集了500余張抓拍到的典型圖片,輸入后臺建模,通過計算機自動比對,系統(tǒng)能在短時間對違法行為進行判定。

據(jù)介紹,目前類似電子警察系統(tǒng)判斷是否開車打手機,需要滿足兩個要素:其一是駕駛員手的位置;其二是手中有手機。有業(yè)內人士指出,開車使用手機的方式很多,相對于“打手機”的明顯特征,“玩手機”更加隱蔽,取證難度更大。因此,相關部門需要分析這類行為特征,讓科技設備能更加準確、敏銳地判斷出這些行為。

專家建議,應全面研究駕車使用手機的行為特征,制訂違法行為取證標準,為杜絕此類行為提供法律支撐。同時,加大打擊力度,通過現(xiàn)場執(zhí)法檢查等方式進行綜合治理,讓“低頭司機”不再“低頭”。

而從技術上,業(yè)內人士表示,應針對開車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開展預防和監(jiān)測技術研發(fā),改進車輛安全裝置。如車載語音控制系統(tǒng)、定速巡航等,降低駕駛人分心駕駛的幾率。注重分心駕駛被動矯正技術研究和應用,如疲勞檢測、車道偏離預警等技術,確保分心駕駛行為發(fā)生后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和矯正。(劉 峣)

編輯:曾珂

關鍵詞:低頭司機 道路殺手 開車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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