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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盲文試卷” 訴諸法律才能得?
視障女孩“想要一份盲文試卷”的心愿,實際上不僅是對教育部門,也是對整個社會落實《殘疾人保障法》,推動“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進程、品質的一種提醒。怎樣對待殘疾人、殘疾人過得好不好,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之一。
據(jù)5月16日《新京報》報道,因為“想要一份盲文試卷”,5月10日,視障女生小倩對教育部提起行政訴訟。此前大半年,她為了能用盲文試卷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嘗試了很多辦法。小倩就讀于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針灸推拿專業(yè),目前是一名大四學生。
5月16日, 教育部考試中心官方回應:在中國殘聯(lián)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6月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為視障人士提供“盲文試卷”的準備工作已經(jīng)就緒。
一名從小就視障的殘疾女孩,仍能一路堅持學習、考上大學,并渴望繼續(xù)深造,難能可貴。而且,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和《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條例》均明確規(guī)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yè)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xié)助?!?/span>
如此語境下,“想要一份盲文試卷”的心愿,遲遲難以實現(xiàn),讓人遺憾——不僅是殘疾考生平等權利沒能得到充分保障的遺憾,也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沒有得到充分落實、權威性受損的遺憾。
應該承認,近年來,隨著《殘疾人保障法》以及相應配套條例的實施,相比以往,我國在殘疾人“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方面,確實已取得了一些進步。就拿“盲文試卷”來說,2013年在河南盲人考生李金生的力爭下,教育部下發(fā)相關文件,在2014年高考時,盲人考生已用上了“盲文試卷”。上述訴訟曝光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沒有“盲文試卷”的問題,也得以解決。
殘疾考生屢屢為一份“盲文試卷”抗爭,某種程度上也說明,在落實法定的保障殘疾人權益的要求方面,相關部門仍缺乏充分的主動性、規(guī)劃性,仍處在某種“被推著走”的狀態(tài)。保障殘疾人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無障礙”,“盲文試卷”只是其中一個很小的環(huán)節(jié),殘疾人能否順利地出行、工作、生活,需要城市中諸多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完善,相關制度的落實。如果每一樣都要殘疾人以訴訟的方式去爭取,成本未免太高。
某種角度看,視障女孩“想要一份盲文試卷”的心愿,實際上不僅是對教育部門,也是對整個社會落實《殘疾人保障法》,推動“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進程、品質的一種提醒。應該認識到,怎樣對待殘疾人、殘疾人過得好不好,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之一。
編輯:梁霄
關鍵詞:工人日報 盲文 試卷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