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天津市委原常委王宏江嚴重違紀被行政撤職、降為廳級
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 據(jù)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王宏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宏江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guī)決策使用財政資金,送給他人禮品。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宏江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天津市委原常委王宏江 行政撤職 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