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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局:“4歲兒童逃票登機”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中新社北京7月18日電 (記者 周音)7月16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發(fā)生4歲兒童逃票事件,引起社會嘩然。中國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李繼承18日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回應:“4歲兒童逃票登機”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李繼承說,經核查,涉事的5人中有2人是成年人,3名兒童,其中最小的僅4歲。5名乘客都是第一次搭乘飛機,對民航的購票政策不了解,認為身高不足1.2米兒童不需要購票,所以這名4歲的兒童沒有買票。后經過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認定,這5人沒有故意逃票的行為,沒有其他不良的目的,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在16日18時,經公安分局教育給予了放行。
7月16日上午,在北京飛往上海的吉祥航空HO1252次航班上,因有4歲兒童在未購票的情況下登機,致該航班的全體乘客不得不重新安檢,原計劃6時55分起飛的飛機延誤至11時59分起飛。
李繼承解釋,該航班因為當日的天氣原因,登機時間已經推遲,之后,又出現(xiàn)了這起事件,機組人員按照安全程序進行了清艙處理,重新登機。為此,該航班延誤了5個小時,實際上逃票事件導致航班延誤在1個半小時左右。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規(guī)定,不滿兩周歲(以起飛日期為準)的嬰兒乘機,按成人票價的10%購票。已滿2周歲未滿12周歲(以起飛日期為準)的兒童,按同航班成人普通票價的50%付費,提供座位。購買兒童票時,應提供兒童、嬰兒出生年月的有效證件,如出生證、戶口簿等。
業(yè)內人士指出,繁忙的京滬快線,容易出現(xiàn)安檢疏忽,此次事件應敲響警鐘,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加強民航安檢管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4歲兒童逃票登機 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