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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臨時工和主管單位成為“責任共同體”

2017年11月09日 11:06 | 作者:林俊鵬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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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沙坪壩區(qū)出臺《沙坪壩區(qū)整治“庸懶散”行為問責辦法》,釋放出了積極的信號,讓臨時工和機關單位的領導成為“責任共同體”,有利于臨時工管理的正規(guī)化。但這樣的共同體如何前行,還需進一步的思考。


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出臺了《沙坪壩區(qū)整治“庸懶散”行為問責辦法》,規(guī)定對于出了問題的“臨時工”情況將實行“一案雙查”:不僅本人要被問責,單位也要被追究相關責任。近年來,由于編制人員有限,政府機關執(zhí)法任務又重,所以招聘了不少編制外人員,即“臨時工”。臨時工們常沖在一線,干著最累的工作,很多時候還會成為“背鍋俠”,似乎只要開除犯了錯誤的“臨時工”,問題就得以了結(jié)。如今,沙坪壩區(qū)有了這樣的問責辦法,當然是一件好事,這一《辦法》,有望倒逼當?shù)馗鳈C關積極思考如何有效管理臨時工,不再用臨時工推卸自身的領導責任。

筆者認為,要將這一《辦法》落到實處,最需要做的,就是細化機關內(nèi)部擔責主體,讓造成問題的相關人員“一個都跑不掉”。只有讓各機關的領導切實肩負起責任,才能促使他們更多地思考如何管理臨時工,從而達到減少相關問題發(fā)生的最終目的。

細化責任,能夠讓問責盡可能少地存在“灰色地帶”,防止臨時工再被推出來“背鍋”。同時,明確的責任項擺在那,機關領導想要避免被問責,就必須從防范問題發(fā)生的層面,做出未雨綢繆的考慮。當下,臨時工的問題,主要在于缺乏培訓、沒有執(zhí)法權(quán)、薪資待遇低這三點上,問責制度的健全,有望讓臨時工的管理工作走向正軌。

如今,政府對執(zhí)法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強,而在招聘臨時工時,本來沒有從業(yè)經(jīng)驗的人員也有可能被招收進來。如果對他們沒有進行到位的培訓,就讓他們草草上崗,參與行政執(zhí)法工作,甚至獨立執(zhí)行任務,難免會在執(zhí)法過程中造成問題。因此,要避免這些“臨時工”在參與工作時出問題,必須建立更完善的培訓制度。另外,執(zhí)法出問題也與“臨時工”本身身份認同感不強有關。臨時工享受的待遇和尊重,直接決定了他們參與工作時的態(tài)度。如何提高他們對自己工作的認同,改善他們的待遇,也是想要降低問題發(fā)生概率的相關單位必須考慮的問題。

這次,重慶沙坪壩區(qū)出臺《沙坪壩區(qū)整治“庸懶散”行為問責辦法》,釋放出了積極的信號,讓臨時工和機關單位的領導成為“責任共同體”,有利于臨時工管理的正規(guī)化。但這樣的共同體如何前行,還需進一步的思考。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臨時工 問責 責任共同體 沙坪壩區(qū)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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