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94號
現(xiàn)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行政法規(guī)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7年12月22日(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法規(guī)制定程序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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