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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商務情人”騙財色 一對男女終審獲刑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愿不愿意做大老板的商務情人?”一專門誘騙年輕女性的二人團伙,以給富二代、老板等介紹“商務情人”為名,與受害女性發(fā)生性關系后,再以領取“酬勞”需先交納保密費、會員費等騙取對方錢財。
新京報記者昨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此案中8名受害女子共被騙取84萬余元,兩被告人曹某、尹某(女)分別因詐騙罪終審獲刑13年和5年半。
男女分工行騙 法院認定詐騙
法院審理查明,曹某和與其同居的女子尹某實施的一系列詐騙中,曹某以給老板、富二代等介紹“商務情人”名義,通過社交軟件尋找女性,告知對方可以掙到大錢。尹某詢問女性年齡、身高等情況,并鼓勵對方從事該種行業(yè)。
之后曹某冒充老板、富二代等與受騙女性見面并發(fā)生性關系,待對方索要報酬時,再以領取酬勞需先交納各種費用為由,誘騙對方交錢。2014年至2016年期間,二人先后騙取8名女性共計849331元。
“我沒有詐騙”,曹某受審時曾辯稱,其和被害人是男女朋友或商業(yè)合作關系。尹某對指控事實和罪名予以承認。二人辯護人均提到,指控的部分案例行為不構成詐騙。曹某辯護人還表示,曹某未給社會造成嚴重后果,且被害人也有一定過錯。
法院認定,二人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對曹某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經(jīng)查,曹某騙取多名女性數(shù)十萬元,并欺騙發(fā)生性關系,社會危害不可謂不嚴重。被害人確因貪圖錢財而上當受騙,但并不能認為對犯罪存在過錯,因此法院未予采納。
法院認為,曹某提議詐騙并提出犯罪方法,同被害人進行聯(lián)系并發(fā)生性關系,收取錢款也由他掌控,應認定為主犯。尹某鼓動被害人做“商務情人”,欺騙、催促被害人交納錢款,系從犯。
去年12月1日,朝陽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曹某、尹某有期徒刑13年和5年半。曹某、尹某均不服一審判決并上訴至三中院。
新京報記者昨日從三中院獲悉,近日終審裁定駁回二人上訴,維持原判。
屢屢得手因抓住“攀富心理”
雖然曹某發(fā)給受害女子的照片都是帥氣利落的形象,住在五星級酒店,還在健身房揮汗健身,但他并非對方想象中的富二代。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自稱富二代的曹某30歲,初中文化且無業(yè),警方在朝陽區(qū)周家莊住處將其控制時,他和45歲的尹某同居在一個臟亂的家里。
在二人的住處,警方還查獲8部手機和5張銀行卡,平時他們就用這些手機換著不同的身份和女性聊天,每部手機都存有上百張照片。
因涉嫌犯詐騙罪,二人于2016年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
曹某供述,2014年通過網(wǎng)上聊天認識尹某,后來就住到一起,“不是那種男女朋友關系,我叫她大姐”。
“2015年4月,我手上有40多萬,想買房買車,但是嫌少?!辈苣痴f,他跟尹某商量,通過陌陌和微信等尋找愿意掙大錢的女孩,加為好友后稱可以介紹富二代、大老板。
然后由曹某冒充“富商”和女孩約會,發(fā)生性關系。之后再通過微信冒充“婷婷”、“球球”、“夢夢”、“布谷鳥”等,以各種名目讓她們交錢。
“我們以這種方式騙了不少人。就是抓住現(xiàn)在小女孩攀富心理,想騙點錢花?!辈苣彻┦?,用這個套路共騙了40人左右。
“我做了之后壓力也挺大的,她們的錢都沒敢花,存卡里?!辈苣痴f,自己也用手機假扮助理行騙,但需要語音和電話時,尹某就“上陣”。期間他分給尹某3萬多,還給她買鞋買包等。
尹某供述,自己主要是冒充中間人,詢問對方是否愿意做“商務情人”,并在事后說要交費用。她參與詐騙的約20個,但至今也沒見過她們。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商務情人 介紹 男女 女性 終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