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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稱找不到路讓乘客付導航"流量費"被罰款200元
原標題:打個出租車還要收“流量費”?出租車司機接連拒載兩撥乘客
△出租車駕駛員拒載被處罰
嫌乘客目的地近,在江北機場接連拒載兩撥乘客,并且還想通過收取“流量費”方式多收費。今(22)日,市交通執(zhí)法總隊直屬支隊通報,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朱某因在江北機場拒載被處罰。
稱找不到路,他喊乘客付流量費
3月20日下午3點多,交通執(zhí)法直屬支隊機場大隊執(zhí)法人員通過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查看T2航站樓出租汽車候客點乘車秩序時,發(fā)現(xiàn)有兩名乘客先是走到了排在第一位的出租車渝B7T958前,跟駕駛員談了幾句就往車隊后面走去,但跟后面的駕駛員沒說幾句又走到了第一輛車前,駕乘雙方似乎在爭執(zhí)著什么,這一現(xiàn)象引起了執(zhí)法隊員的注意。
當執(zhí)法隊員來到排隊候客點時,駕駛員跟乘客還在談話。乘客表示,他們想打車到渝北鴛鴦輕軌站附近某酒店,但出租車駕駛員朱某說不知道地方,讓他們乘坐另外的車,所以就有了執(zhí)法隊員在監(jiān)控中看到的乘客往后面走的情形,但機場出租車依次排隊候客,朱某的車不開走,后面的駕駛員也無法載客。
所以乘客再次來到朱某車前,希望朱某可以通過手機導航到達目的地,但朱某稱如果要使用他的手機導航,會產生流量費,暗示乘客要么去坐另外的車,要么為導航產生的“流量費”買單。
聽完乘客陳述,執(zhí)法人員認為朱某涉嫌拒載,當對朱某進行執(zhí)法詢問時,他對乘客所說沒有異議,并稱他不知道鴛鴦輕軌站怎么走,所以才讓乘客支付“流量費”。鴛鴦輕軌站就在金開大道,怎么可能不知道?面對駕駛員辯解,執(zhí)法隊員告知他出租汽車駕駛員理應熟悉主城主要交通道路,乘車上車后按規(guī)定使用計價器,不能以其它名義多收取乘客費用。
嫌目的地近,他喊乘客自己走去
見朱某一直找理由辯解,站在一旁的機場保安看不下去了。他告訴執(zhí)法隊員,就在這兩名乘客之前,這名駕駛員還拒載了另一名乘客,那名乘客是要到機場附近的金港國際,駕駛員朱某得知乘客目的地后,告訴乘客可以走路去,居然還做樣子給乘客指路怎么步行。
執(zhí)法人員調取監(jiān)控視頻,證實了保安的說法。面對機場保安指證,朱某承認了剛才是有到金港國際的乘客,但他覺得實在太近了,所以就沒搭載。
經過初步調查取證,執(zhí)法隊員認定朱某拒載事實成立,并依法向其出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朱某因拒載將面臨行政罰款200元、誠信考核計10分的處罰。
交通執(zhí)法隊員提醒駕駛員和乘客,主城區(qū)乘坐出租汽車,應按規(guī)定使用計價器,不應額外收取其它費用;對于主城主要交通地點,不能以簡單的一句“不知道”等借口拒載,乘客如遇到類似情況,可保留證據(jù)的同時,撥打023-96096進行投訴。
編輯:曾珂
關鍵詞:的哥稱找不到路 讓乘客付導航流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