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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為小孩吃哪種奶粉鬧翻:婆媳爭吵 女婿岳父打架

2018年03月28日 10:12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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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吃哪個品牌奶粉?江門這家人鬧翻了:婆媳吵架,女婿岳父大打出手

南方都市報訊 “女婿與岳父因孫女食用奶粉的品牌問題發(fā)生爭吵并大打出手,雙方均受輕微傷,事后二人均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承擔醫(yī)療費用......”3月27日上午,南都記者從蓬江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案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駁回雙方的訴訟請求化解家庭紛爭,當事人均息訴服判。

南都記者了解到,該案中,原告鐘某(反訴被告)訴被告趙某(反訴原告)、趙某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原告鐘某與趙某某是夫妻關系,被告趙某與趙某某是父女關系。鐘某的女兒出生后,為方便照顧家庭,鐘某在岳父母家同棟樓租賃房屋,并安排其母親入住。

在日常生活中,原、被告兩家人常因家庭瑣事、孩子的照顧問題發(fā)生分歧,進而產(chǎn)生口角。

某日晚上,因給女兒喂食奶粉品牌的問題,趙某某先與家婆發(fā)生爭吵,繼而與鐘某發(fā)生爭吵。在爭吵的過程中,鐘某說了一句:“趙某某,你這樣的話要打你了?!?/p>

趙某為維護女兒,于是與女婿鐘某發(fā)生肢體沖突。

為此,鐘某、趙某均向公安局報案,民警上門了解情況后,雙方當事人經(jīng)派出所主持調(diào)解,但調(diào)解不成。當天晚上,鐘某與趙某均到江門市五邑中醫(yī)院就診。雙方就醫(yī)后產(chǎn)生了數(shù)百元醫(yī)療費,因為在氣頭上,為要求對方承擔醫(yī)藥費,鐘某與趙某雙雙將對方訴至法院。

案件承辦人梁法官認為,本案原、被告的沖突事件中,主要是趙某某針對女兒食用奶粉的品牌問題與家人發(fā)生爭執(zhí)而引起,在爭執(zhí)過程中,發(fā)生了鐘某與趙某的肢體沖突,致使鐘某、趙某發(fā)生輕微受傷,兩人分別花費了342元醫(yī)療費和162元醫(yī)療費。

每個家人都會疼愛孩子,不會存心加害孩子,即使因奶粉的喂食問題引起孩子身體過敏,也只是家人的無心之過,日后只要適當提醒注意即可,而不應用爭吵解決問題,但趙某某為此制造了婆媳爭執(zhí),繼而蔓延至夫妻爭執(zhí),成為了沖突事件的導火索。

鐘某作為趙某某的丈夫,面對趙某某的指責,應該耐心解釋而非用言語威脅,加劇了兩家人之間矛盾,同時,鐘某作為趙某的女婿,更不應與岳父動武。

趙某作為家中長輩,對女婿與女兒的爭執(zhí)理應加以勸和,而不應為維護女兒而與女婿大打出手。

其實只是一件小事,卻演變成一場沖突,雖然案件中鐘某負主要責任,趙某負次要責任,雙方均為輕微傷,但本著“家事無對錯,只有和不和”的理念,不希望雙方當事人因為家庭瑣事糾紛而導致家庭矛盾惡化。

因此,承辦法官從婚姻、家庭的法理角度出發(fā),向鐘某和趙某做思想工作,希望他們都能為營造和睦的家庭關系而化干戈為玉帛。

經(jīng)過法官的釋法說理,趙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做事不再沖動,有問題多與家人溝通,并對毆打岳父鐘某表示歉意。鐘某則表示會好好反省,以后不再擴大家庭矛盾,畢竟是一家人,以后有事好好說。法官最終對原告鐘某與反訴原告趙某的訴訟請求,均不予支持,駁回了雙方的訴訟請求。宣判后,鐘某和趙某息訴服判,均沒有提出上訴。

編輯:曾珂

關鍵詞:這家為小孩吃哪種奶粉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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