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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強化民眾彩禮問題上法律意識

2018年12月06日 14:37 | 作者:趙麗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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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近日召開全國婚姻禮俗改革工作座談會。會議提出,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大操大辦、人情攀比、低俗鬧婚、拜金盛行、道德滑坡等問題突出。這些問題不但成為鄉(xiāng)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的絆腳石,而且影響了群眾的精神風貌和文明素養(yǎng),影響婚姻家庭和諧與社會健康有序發(fā)展。

怎么解決這些問題?民政部提出推進婚姻禮俗改革,積極倡導移風易俗。

惡俗婚俗成因亟待厘清

對于目前婚俗中出現的問題,相關部門一直在著手治理。

2016年年底,原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民政部等11部委聯合下發(fā)《關于“十三五”期間深入推進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意見》,明確提出倡導婚事簡辦,反對包辦婚姻、違法早婚、大操大辦和借婚姻索取財物。

鄉(xiāng)村振興,鄉(xiāng)風文明是保障。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意見》更是明確提出,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xiāng)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xiāng)村社會文明程度。一方面要傳承發(fā)展提升農村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發(fā)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開展移風易俗行動,摒除陳規(guī)陋習。

在我國,婚喪嫁娶、迎來送往中的人情風俗承載著交流互動、情感溝通等功能。

“哪有這么簡單就能改變老風俗?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泵鎸鶎又卫?這是不少群眾的看法。

在武漢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燕舞看來,天價彩禮、低俗婚鬧等婚俗問題之所以長期難以遏制,關鍵難題在于它是個“軟問題”以及社會已經高度分化。“軟問題比較難用硬辦法解決,因為硬辦法很容易‘越界’。比如彩禮問題,不論雙方在主觀上有多么不情不愿,但從客觀上來看,雙方都是你情我愿的,否則這婚就結不成或不結就行。對于這種情況,恐怕無法簡單化處理和對待,更別說硬辦法了”。

對此,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董磊明則認為,從現實情況來看,婚俗問題改革的背后,要弄清楚天價彩禮的發(fā)生機制是什么。這是由一些大的結構性矛盾支撐的,當這些大的結構性矛盾無法改變時,用任何制度、法律都無效。

在董磊明看來,天價彩禮等婚俗問題長期以來難以遏制,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男女比例不均衡,男多女少。從社會階層來看,女性更愿意嫁給條件更好的人家,而且男性很大程度上很難找到比自己條件好的女方,往往就會出現山區(qū)嫁到平原、農村嫁到城市、小城市嫁到大城市的趨勢。女性本來就少,而且還出現向上游加劇流動的現象。同時,隨著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市場化發(fā)展,大量女性進入城市。

第二,農村出現經濟分化。彩禮表面上是丈母娘決定的直觀結果,但背后是整個農村出現的經濟分化。彩禮價格實則是較富裕階層制定出的標準,也就會形成經濟中等、中下等的家庭疲于奔命,經濟底層的家庭被淘汰的問題。

第三,中國家庭的特性是代際關系緊密,對于大多數父母來說,他們對兒子負“無限”責任,兒子結婚是他們的人生任務,彩禮大部分也都是父母負責,這些彩禮錢都是通過代際接力(三代人)積攢下來的,因此存在“榨取”的空間。中國區(qū)域差距大,有些地區(qū)父母對兒子負“有限”責任,代際關系沒有那么緊密,所以彩禮價格相對較低。

“在這樣的結構上,通過改革、法律調節(jié)是無法解決的,除非改變上面三個結構,才會有所成效。”董磊明說。

能否通過立法遏制亂象

是否聽說過“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對于這樣的問題,在記者進行的線下以及線上調查中,總共有98名受訪者給出答案,其中只有8.66%的受訪者表示聽過,絕大多數受訪者不知道我國婚姻法有這樣的規(guī)定。

“這正是大部分民眾在彩禮問題上法律意識淡薄的根本所在?!痹诒本┠郴閼贆C構擔任咨詢師的趙曉雪對記者說,“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給付彩禮的習俗在當地以‘民間法’的形式存在,被認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此,尤其是在農村盡管出現了許多實際上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現象,但人們并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是違法的?!?/p>

“但是,如果不從立法層面規(guī)定彩禮數額,會使得彩禮數額出現混亂的局面,以至于出現高額彩禮。在一些彩禮糾紛中,有人認為彩禮就是大額財物,那么對于不同經濟狀況的人就有不同結論。由于沒有數額規(guī)定,彩禮在給婚姻當事人帶來困擾的同時,也助長了社會上攀比、求異的不正之風?!壁w曉雪說。

在采訪中,也有民眾提出,能否對婚俗中的相應問題通過立法進行規(guī)制。

對此,劉燕舞認為,法律不宜過分介入其中。因為法律的過分介入不僅是弱化婚姻表達情感因素的問題,而且從法理上說,婚姻消費中的項目涉及婚姻雙方的私有財產,有的男方愿意買更好的房子、送更高的彩禮給女方,而且這些用于買房和支付彩禮的錢都是他們的合法私有財產,這種情況如何通過立法去禁止?在一個越來越高度分化的社會里,這可能也是法律在法理上將會遭遇的困境。

對此,曾有地方嘗試一個辦法,即利用農村基層組織,把辦婚禮的流程、彩禮數額等通過村民公約的形式來固定下來,通過農村的紅白理事會給予規(guī)范。

對此,董磊明的看法是,在很多地方,紅白理事會是個虛幻的存在。對于“用莊嚴神圣的結婚登記頒證儀式代替大操大辦的婚禮儀式”這一要求,或許還能起到有效作用??墒?對于彩禮這一私人問題,實際上有一定的市場規(guī)律存在,所以紅白理事會調節(jié)彩禮價格是很難的,而且相關負責人也很難干預、很難操作。

“這種做法要給予肯定。當然,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但至少是一個非常積極的姿態(tài)和風向標,可以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落實起來肯定會遇到難題,通過紅白理事會的引導而形成村規(guī)民約也只能是‘軟辦法’,對于‘軟辦法’,效果只能因人而異?!眲⒀辔枵f,國家應該大力地倡導文明的婚姻消費。無論是電視還是報紙抑或各種新媒體,特別是那些相親節(jié)目,這些傳播渠道具有公共性和導向性,不能為炫耀性的婚姻消費和惡俗、庸俗的婚俗提供宣傳平臺。同時,可以探索通過法律規(guī)制那些與婚姻消費有關的公司。比如,部分房地產公司打出“你離丈母娘就只有一套房的距離”“有房就可以叫丈母娘,沒房你只能喊阿姨”等廣告語招搖過市,這些是典型的踐踏公序良俗。發(fā)力的方向應該在這方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彩禮 婚姻 民政部 民眾 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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