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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個人流水泄露 保障數據安全需多管齊下

2020年05月09日 09:30 | 作者:王鐘的 |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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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脫口秀演員“池子”(王越池)指責中信銀行在未經授權、未經任何司法機關合法調查程序的情況下,將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提供給與其發(fā)生經濟糾紛的笑果文化,銀行賬戶信息保密問題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據報道,在黑市上,有人宣稱“2000元查一個月流水”。而據銀行業(yè)內人士表示,理論上只要是銀行員工,有內部授權皆可查詢。

在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屢屢成為社會焦慮的當下,涉及到私人財務的銀行賬戶明細信息無疑是敏感中的敏感。賬戶明細信息保護不當,不僅會導致財務信息泄露,也很有可能被人非法利用,給賬戶使用者造成經濟損失。

針對“2000元查一個月流水”的言論,有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些數據大量來自“內鬼”和“黑客”渠道。面對大量失控的數據和信息安全,需要采取多方面舉措堵住外流的漏洞。

目前,從公開報道以及銀保監(jiān)會的表態(tài)看,被販賣的信息多是黑客偽造或拼湊的。至于部分真實信息的泄露多為個人所為,是銀行員工為了謀取私利而參與的黑市交易。但這恰恰暴露了相關銀行管理水平的缺陷,對內部員工的監(jiān)管措施亟待加強,數據保護機制也需要升級換代。

隨著銀行聯網系統(tǒng)的普遍使用,銀行業(yè)務的靈活性日益增強,跨地區(qū)存取款、跨行存取款等便捷的功能方便了廣大用戶。這同時意味著銀行內部能夠獲取用戶信息的端口增多了,有內部授權的銀行員工都可以查詢相關信息。而如果內部授權機制失靈,甚至授權的管理人員本身就存在問題,那么針對用戶隱私的保護機制就可能失靈,賬戶信息就可能造成泄露。

因此,銀行內部落實對用戶信息的保護,關鍵是建立可追究、可溯源的責任機制。一旦用戶信息發(fā)生泄漏,就應該順藤摸瓜,找到“內鬼”,并實施嚴格懲處,以儆效尤。根據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可以對泄露信息的責任人實施終身禁業(yè),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們信賴銀行對用戶資產、隱私的保護,是因為銀行業(yè)在長期發(fā)展過程中建立起嚴格的流程機制。然而,流程機制歸根結底是由人來操作的,如果關鍵崗位上的人出了問題,銀行就不再是鐵桶一塊。因此,加強對員工職業(yè)倫理、法律素養(yǎng)的培訓,讓所有銀行員工樹立保護用戶信息的觀念,是銀行加強自身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

此外,個人流水的泄露,也暴露了當前互聯網中數據與信息安全仍舊存在大量漏洞。只有從產業(yè)從業(yè)者端順藤摸瓜,追查相關交易,揪出產業(yè)鏈與利益鏈,同時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大監(jiān)管力度,才有可能不漏掉任何一個可能出現問題的環(huán)節(jié)。當然,也要提高技術水平,努力解決技術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建立數據保護與管理機制,最大程度保障數據信息的安全。

數字時代,更多人傾向于減少現金交易,使用數字貨幣,這無形中增加了信息數據泄露的風險。這種情況下,保證信息安全,揪出破壞數據與行業(yè)發(fā)展的蛀蟲,有力懲治泄露用戶信息的行為,顯得更為重要。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信息 銀行 數據 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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