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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答丨為什么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問題?
為什么民法典沒有規(guī)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問題?
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是否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做出專門規(guī)定,是一個受到高度重視的問題,有關方面也提出過進行專編規(guī)定的建議。立法機關經(jīng)研究認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概念體系、規(guī)范內容與民法典雖有一定聯(lián)系,但性質不同,在法律的調整范圍、立法目標、具體規(guī)則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民法典不宜設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問題,仍由現(xiàn)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調整。因此,民法典也并未設置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編,且在總則及各分編中去除了原民法通則及部分單行法中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的相關條款。
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則、繼承法、合同法等法律將廢止,這意味著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將成為涉外法律適用的主要法律依據(jù),體現(xiàn)了實體法與沖突法分離的立法思路。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法律 涉外 適用 民事 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