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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合理使用的商品在試用期內(nèi)損壞該擔責嗎?

2022年11月03日 16:04  |  來源:人民網(wǎng) 分享到: 

案例

某集團舉辦大宗電器試用活動,指定電器可免費試用七天,試用滿意再付款,不滿意則可以退貨。小林滿心歡喜地領了一臺空調(diào)回家試用,才過兩天,空調(diào)外機就被大風刮起的雜物刮花了。小林想把空調(diào)退了,銷售經(jīng)理卻以空調(diào)外機損壞為由要求小林賠償。小林需要賠償嗎?

以案說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條規(guī)定,標的物在試用期內(nèi)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編輯:馬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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