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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管理”為何徒留“煙草專賣”

2015年03月09日 10:03 | 作者:郭元鵬 | 來源: 荊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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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郭元鵬:“煙草管理”為何徒留“煙草專賣”?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凌成興被幾位記者團團圍住。一位女記者發(fā)問:“您之前有言論說現(xiàn)在控煙有點過度,是什么意思?”凌成興解釋說:“那是要防止(控煙)擴大化、片面化、絕對化。”凌成興接著說,“第一,煙草局要努力為人民健康服務;第二,努力為財政增收服務;第三,努力為社會需求服務。因為有人抽煙,煙草局就要滿足這些人的需求。”(3月8日《中國新聞網(wǎng)》)

  記者的提問,顯然是在給局長下套。事實也是這樣,當這條新聞標題被做了加粗處理后,很快引起網(wǎng)友關(guān)注,一致將矛頭指向煙草局長。其實,煙草局長沒有錯,錯的是煙草政策。因為,誰來當煙草局長都會面臨目前的這種局面。

  我們真該反思“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煙草政策了。筆者認為,有這樣幾個疑問,需要反思“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煙草政策。

  天價香煙也是為健康服務?沒有南京官員開會吸了一口“九五之尊”,小百姓至今都不會知道,還有幾千元一條的香煙。自從“九五之尊”事件之后,筆者開始關(guān)注香煙價格。原來,,“九五”并非天價香煙的“之尊”。前幾天,遇到一位朋友,他拿出一盒香煙炫耀,讓我猜猜價格。我沒敢猜,他說這種叫“游泳”的香煙是10000多元一條。試問,這樣的天價香煙的生產(chǎn)也是在為人民健康服務嗎?而這類天價香煙想必也是煙草政策允許的吧?

  香煙專賣也是為健康服務?各地煙草公司有一項主要的工作,就是嚴查未經(jīng)允許而進入本地市場的香煙,查處起來毫不留情。有的人因為不守規(guī)矩販賣香煙,會被判處好幾年徒刑。煙草專賣在筆者的理解下,應該是為了控制香煙的銷售,減少數(shù)量而實施的政策。實際上我錯了,煙草專賣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利益。大家都知道一種現(xiàn)象,本地煙在當?shù)劁N售如果是10元錢的話,到了外地就可能只是8元錢了。這于情于理都說不通,其實說白了,煙草專賣就是為了利益壟斷。這樣的政策也是為了人民的健康?

  煙草廣告也是為健康服務?盡管說,目前的法律已經(jīng)不允許做煙草廣告了,但是,你還是可以看到煙草廣告的身影的。什么“我心飛翔白沙集團”,什么“紅山塔下一覽眾山小”。這些廣告不就是煙草廣告嗎?煙草局能嚴格執(zhí)法查處走私香煙,為啥不查查這些煙草廣告?這些廣告也是在為健康服務?

  其實,煙草局長說的話已經(jīng)讓我們看到了煙草政策的問題:為需求者服務,為財政服務。于是,在這種觀念之下,也就讓“不準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規(guī)定成為了擺設(shè)。

  煙草專賣局,其實還有一個名字,叫煙草管理局。何為管理?應該就是嚴查煙草廣告,嚴查煙草價格,嚴查向未成年人銷售,嚴查生產(chǎn)數(shù)量。遺憾的是,“煙草管理”也只是徒留了“煙草專賣”的功能了。

  所以你看,欠抽的不是“煙草局長”而是“煙草政策”。

編輯:水靈

關(guān)鍵詞:煙草管理 全國兩會 人大代表 煙草專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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