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陳良宇案辯護律師:十八大后,找我的人多了一倍
原標題:曾為多名原省部級官員辯護,律師高子程接受新聞晨報專訪
“十八大后,找我的人多了一倍”
晨報記者張源北京報道
“我不是什么‘落馬高官辯護律師’。”高子程說。
本月的一個周末,高子程與新聞晨報記者在北京的一家酒店邂逅,隨后接受了新聞晨報的專訪。
的確,高子程這個名字公眾的知曉程度并不高,他是一個務實而低調的律師。但在他的委托人名單上,有一長串曾經的省部級高官,甚至還有原來的政治局委員。這份委托人名單里,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等,他們的共同身份,被公眾習慣地稱為“落馬高官”。
“我從不上網,習慣于遠離輿論,只通過接受家屬委托這一種方式接落馬高官的案子。”高子程說??墒舜笾螅瑏碚宜娜诉€是比之前多了一倍,“我只接了其中三分之一。”
陳良宇案
只是個普通刑事案件
2007年初秋,高子程坐在北京的辦公室內,接到一個陌生女子的電話。對方自稱是陳良宇的妻子,詢問高子程是否愿意為陳良宇辯護。電話來得很突然,但高子程思慮再三,也通過與陳良宇家屬的面談,他從各方面綜合考察了陳良宇的案情,最后,他接受了這份委托。由于他的辯護,檢方指控陳良宇案的三條罪名最后有一條并未成立。
除了陳良宇,委托高子程辯護的落馬高官還有一長串的名單。盡管高子程說自己是個“萬金油”型的律師,但為落馬高官辯護的案例,無疑是他所有官司中最引人關注的。
新聞晨報:知道你的人提到你,總是能想到你代理過的那些落馬高官,比如陳良宇、陳同海,等等,給這些落馬高官辯護,會不會成為你的一個“標簽”?
高子程:有媒體給過我“落馬高官辯護律師”的稱號,但事實不是這樣,起碼我本人不認同這一點。我不知道別人怎么看我,但我自認為我就是個有良知、勤鉆研的法律人而已。涉及落馬高官的案子,只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也代理過很多民事商業(yè)糾紛類的、涉案金額幾十億的大案。我也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首席仲裁員。以陳良宇案為例,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依舊盡責求無或減輕而已,只是委托人本身的身份背景比較特殊罷了。
新聞晨報:你一般是怎么接到這些落馬高官委托的?
高子程:我接的這些落馬高官的案件,都是家屬直接來或通過許多關系介紹找我的。像陳良宇案,就是他妻子來找的我。
新聞晨報:你覺得這些落馬高官的家屬為什么會來找你?
高子程:家屬來找我,多是多方了解,很多都是希望能追求一個比較好的、比較公正的效果。來找我的,有些我接了,但沒接的更多。對于家屬而言,選擇辯護律師,首先還是看重律師的專業(yè)水準,另一方面也很看重律師的良知和實效,這也包括對他們隱私的保護,在媒體面前保持克制或掩護??赡芪以谶@兩個方面,能讓很多來找我的人放心。
落馬官員
如何表現態(tài)度有技巧
一說到落馬高官的受審,可能公眾的印象就是判刑已成定局,無非是態(tài)度好判得輕態(tài)度不好判得重。但高子程手里有完全翻案、無罪釋放的案例。他說,造成這樣的印象,是因為過去的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人員,在相當程度上還殘存著有罪推定的思想,這就導致一個人一旦被控制,就盡量給他定個罪。所以他很在乎辯護人獨立地位的體現。而對于“態(tài)度”,高子程認為,只是酌定情節(jié),過于在乎“態(tài)度”容易失去保守判決的機會。
新聞晨報:在公眾的印象當中,曾經的高官一旦站上了審判席,入罪就已成定局。無非是態(tài)度好判得輕態(tài)度不好判得重咯?
高子程:原中國機械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王永安,涉嫌私分國有資產案等等幾項罪名,最后經法庭控辯,無罪釋放。
比起普通人的官司來,他們想要得到無罪釋放的難度的確更大,因為他們本身地位比較特殊。另一方面,我們過去的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人員,在相當程度上還殘存著有罪推定的思想,這就導致一個人一旦被控制,就盡量給他定個罪,過去這一點在官員群體上體現比較明顯。
但他們對于自己的態(tài)度確實都比較看重,特別希望能在審理階段給法庭、外界留下一個好的態(tài)度。
新聞晨報:說到底,落馬高官還是很在乎態(tài)度?他們還是在乎態(tài)度大過于在乎辯護嗎?
高子程:總體上說,這些委托人普遍的素質比較高,他們理解能力都很強。起碼就我代理過的案子來看,這些官員都能跟我很好的溝通,也能跟我有很好的配合。
但這些委托人,對于辯護到底能發(fā)揮多大的作用,心里也都有顧慮。與之相伴的是,他們又都有期盼。既希望法律能發(fā)揮作用,又擔心發(fā)揮不了作用,這兩種心態(tài)都有。
新聞晨報:這些落馬高官為什么這么看重態(tài)度?在庭上,態(tài)度好壞到底能發(fā)揮多大作用?
高子程:對這些落馬高官而言,經歷了偵查、起訴這兩個階段的審訊,他們可能認為態(tài)度好是獲得從輕處罰的一個重要原因。另外這也是行政官員的一種固有思路,比較注意自己的形象,更像一種習慣。
但我個人則覺得,“好態(tài)度”的意義沒有那么大,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個不是法定的從輕減刑的情節(jié),只是酌定情節(jié),容易失去保守判決的機會。
所以對于辯護律師而言,我既要做真實有效的無罪或罪輕的辯護,又要保留他們的好態(tài)度,在這之間如何恰當的處理和分工,是需要技巧的。
新聞晨報:對于你說的這種“處理和分工”,可以舉個例子么?
高子程:以陳良宇案為例,他就很尊重我的意見,也很容易理解我的意見,理解得很透,也愿意按照我的策劃和設計去做。他會仔細聽我的意見,還會做筆記,他也承認我的設計是對他有利的。
我們的辯護設計就是,由陳良宇展示好態(tài)度,我們提出無罪、輕罪等辯護主張,力爭無罪、重罪改輕罪等辯護觀點和理由。法官肯定了“陳良宇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認罪態(tài)度很好,回答問題實事求是”。而最終陳良宇的玩忽職守罪被撤掉了,起訴的三宗罪只認定了兩條。這就是充分利用辯護人的獨立地位的技巧之一。
新聞晨報:你代理過的這些落馬高官案件中,當事人的法律知識與觀念,跟一般的案子有區(qū)別么?
高子程:說實話區(qū)別不大。我接的一些案子,首先就是要讓他們了解并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告之構成犯罪的要件和條件,不構成犯罪的各種理由和可能,就像是給他們上課。不過就像我前面說的,他們的理解能力都很強。
當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黃松有,他原來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長,審過刑事也審過民事,對于案情他有自己的意見。作為他的辯護律師,一審時他和另一律師與我的觀點不一致,但二審階段他的意見就跟我一樣了,認為我的觀點成立,主張貪污罪名不成立。
新聞晨報:很多落馬高官原本就位高權重,甚至也曾有能力去影響司法公正,現在輪到他們受審,他們會不會擔心別人的權力會影響他的案子?
高子程:這個心態(tài)是很復雜的,有些人會有你說的這種擔心,但有的也沒有。有些官員本身就覺得他的事情不是犯罪,他沒想到利用權力去牟利。還有一類,他認為司法權和行政權是不同的,司法權代表的國家機器的運轉,會按照一個嚴密的程序進行,而國家與他個人無怨無仇,所以他也會很期待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
當然,就以往而言,的確有一些案件以外的因素和色彩會產生影響,比如某些領導的干預,輿論的綁架等等。出現這類情況時,當事人就會對法律持懷疑態(tài)度。
編輯:羅韋
關鍵詞:高子程 辯護 律師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