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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改革提速還須優(yōu)化頂層設計

2016年03月08日 14:44 | 作者:徐立凡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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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過去不同行業(yè)的營改增試點中,盡管17%的稅率并不高,但有的行業(yè)和企業(yè)由于種種原因并未因此實現(xiàn)減負,這給營改增下一步的推廣帶來了困擾。面對這種情況,需要更明確什么可以納入抵扣范圍、如何縮小稅基,以更明確的行動方案按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如期在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同時保證所有行業(yè)稅負只減不增的承諾不會打折。

又如,財稅改革遭遇的阻力表明,央地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需以明確劃分財稅體系為前提。這就要求以更快速度推進建立包括資源稅、消費稅等稅種在內的地方新財稅體系。地方財稅平穩(wěn),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改革才能推動。

對百姓而言,最關注的是稅收公平問題。對于個稅、房產(chǎn)稅等“敏感”稅種,其改革思路除了配合宏調任務的考量,應當始終把推進公平作為優(yōu)先考量。無論財稅改革難度多大,注重了公平,改革就能凝聚最大的共識,為打破利益藩籬創(chuàng)造應有條件。

編輯: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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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稅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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