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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比圍墻更有安全感

2016年03月16日 11:07 | 作者:朱永華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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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圍墻高聳看似“戒備森嚴”的政府機關大院,往往是“聾子的耳朵”,非但給行人車輛進出帶來不便,有時連發(fā)生火警后消防車都很難及時進入。

“政府大院拆掉圍墻建社區(qū)公園,一下子拉近了與百姓的距離?!遍L沙市民王女士拿出手機,一邊興致勃勃地拍攝著政府大院門前盛開的鮮花,一邊與閨蜜交流。從去年4月起,長沙市全面開啟“拆圍透綠”工作,要求區(qū)縣政府自拆圍墻還綠于民,并完善相關便民設施,將機關大院變成市民休閑的社區(qū)公園。(《中新網》3月14日)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頒布后,其中,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qū)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qū)。已建成的住宅小區(qū)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jié)約利用的內容,立即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有網友指出,拆除圍墻會給小區(qū)居民帶來居住安全上的擔憂,即使“拆圍”也應當讓政府機關率先垂范。盡管這話有點“較勁”,但也點出了問題的實質,如果政府機關在“拆圍”方面動作遲緩,要求居民住宅小區(qū)逐步拆圍顯然難有說服力。而湖南長沙市政府顯然是響應民間呼吁,并且還是從黨委政府首腦機關開始。大院圍墻拆除后,不但連片的綠化公園,成了最受市民群眾歡迎的休閑遛彎之地,而且據長沙縣政府保安隊長彭水根的說法,該縣政府大院開放近一年來,未發(fā)生一起糾紛,也沒出現過治安和刑事案件。

在健康的法治社會里,法治比任何圍墻都具有安全感。尤其是在一些圍墻高聳看似“戒備森嚴”的政府機關大院,往往是“聾子的耳朵”,非但給行人車輛進出帶來不便,有時連發(fā)生火警后消防車都很難及時進入。發(fā)生在圍墻之內的盜竊甚至入室搶竊犯罪并沒有實質性減少?,F在包括政府機關、住宅小區(qū)在內各個路口甚至城市的旮旮旯旯,都有政府、商業(yè)機構乃至居民個人安裝監(jiān)控探頭,對各種違法犯罪產生的震懾力遠遠超過了最原始的圍墻。逐步拆除政府機關和住宅小區(qū)的圍墻,既是適應時代發(fā)展的選擇,也是疏通城市交通“毛細血管”和緩解擁堵狀況的必須。

拆除政府機關圍墻還不僅是為起“表率作用”,還彰顯了對建設法治政府的自信,政府只要信奉法律并嚴格依法行政,就沒有任何圍墻比法治更能維護政府機關的安全。拆除政府機關圍墻,讓“人民政府”真正與“人民”連在一起。正如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所說,拆除的不僅是縣委大院圍墻,“更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心墻”。通過拆除圍墻,公共資源重歸公共屬性。長沙縣將政府機關院墻拆除之后,機關大院與一街之隔的“星沙文化廣場”,成為該縣最大的群眾休閑廣場的一部分,最大限度地把公共空間還給市民群眾,全面提升宜居宜業(yè)宜游指數,展現了“城在林中、路在綠中、人在景中”的蔥蘢新畫卷。

對于政府機關而言,拆除圍墻凸顯了對社會的開放與熱情,從長沙市民群眾的積極評價與歡迎態(tài)度來看,足以說明一個沒有圍墻包圍的政府,在人民群眾心里更有溫度。 (朱永華)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圍墻 法治 政府拆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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