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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查查那些潛伏的“興奮劑鏈條”
相較于被捉住并曝光的興奮劑“黑手”,那些仍在悄無聲息運作、不聲不響得利的“興奮劑鏈條”,以及“為獎牌和商業(yè)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只要不被抓住就不是問題”的“興奮劑邏輯”,才是對體育精神最大的毒害。
和任何一屆奧運會或其他重大體育賽事一樣,里約奧運會期間真真假假的興奮劑“口水戰(zhàn)”也令媒體、網(wǎng)民和觀眾十分“興奮”。然而相較于這些“興奮”的興奮劑熱門話題,深埋“水面”之下的那些謎團才更耐人尋味。
一位體育歷史學者說得好,“興奮劑的歷史和奧林匹克的歷史幾乎一樣悠久”——早在古代奧林匹克,興奮劑的使用就不是什么秘密,據(jù)記載當時不但參加奧林匹克競技的人,甚至參加馬車比賽的馬也會被喂藥;1896年現(xiàn)代奧林匹克開始之初,人們對興奮劑的危害尚無充分認識,使用興奮劑曾是合法的、公開的,甚至被運動員、教練員和媒體津津樂道。
1960年丹麥自行車運動員努德·詹森在參加100公里計時賽時猝死,尸檢發(fā)現(xiàn)其服用了苯丙胺類興奮劑。詹森事件促使運動界猛醒,翌年在雅典成立了國際奧委會醫(yī)學委員會,1964年東京奧運首次出現(xiàn)興奮劑檢測,針對的正是“出過事”的自行車項目;1968年,興奮劑檢測才在奧運會全部項目上展開。
但當時適逢冷戰(zhàn),將奧運會視作“和平的戰(zhàn)爭”、奧運獎牌榜視作“展示制度優(yōu)越性的舞臺”的美蘇兩大陣營、尤其在許多領域的競爭中處于下風的蘇聯(lián)-東歐陣營在興奮劑研發(fā)、使用等方面達到空前水平,在苯丙胺、麻黃素等被“盯上”后,他們“與時俱進”地研究并普及了類固醇、血紅素等“新武器”。甚至煞費苦心地“憋”出諸如血液回輸(可以增加血紅素又不易被檢測出禁藥成分)、讓藝術體操等表現(xiàn)型項目女選手在參賽前發(fā)生性行為(據(jù)說可以大大增強選手藝術表現(xiàn)力)等今天看來不可思議的“不算興奮劑的興奮劑手段”。
盡管將興奮劑問題完全歸咎于“冷戰(zhàn)惹得禍”并不公允,但客觀上冷戰(zhàn)中對奧運錦標的畸形追逐,導致各方競相加大興奮劑研究投入,令興奮劑水平以及相應的反興奮劑檢測能力都水漲船高;而與此同時,反興奮劑能力卻顯得捉襟見肘,如類固醇直到1975年才被國際奧委會明文禁用,而血紅細胞檢測則是1994年才納入國際奧委會興奮劑檢測范疇的。
1988年牙買加裔加拿大短跑選手本·約翰遜在漢城奧運“欺騙了全世界”——這也是他打破世界紀錄,奪得百米冠軍時某著名媒體的通欄標題。幾天后本·約翰遜尿檢東窗事發(fā),“標題黨”一語成讖。此事,也讓國際奧委會和整個國際社會開始真正認識到反興奮劑問題的重要性和嚴重性,此后國際奧委會和各單項體育聯(lián)合會不斷加大反興奮劑力度。
但盡管此時冷戰(zhàn)業(yè)已結束,“有計劃有組織”的興奮劑使用似已走到盡頭,科技的發(fā)展和人類貪欲的永無止境,卻仍讓一個又一個和興奮劑有關的驚天丑聞被曝光出來:被稱為“美國歷史上最重大興奮劑丑聞”的特雷沃爾·格拉漢姆-馬里恩·瓊斯系列事件,7屆法國自行車賽冠軍阿姆斯特朗服藥事件,震驚世界的美國“巴爾科實驗室”(BALCO)興奮劑研發(fā)丑聞,2013年澳大利亞游泳4×100米接力隊公開承認在倫敦奧運前夕服用澳大利亞奧委會禁止、但當時尚未被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列入禁藥名單的“思諾斯(Stilnox)”事件……
盡管興奮劑可以令使用者“興奮”,但其幕后的研發(fā)者、策劃者卻并不“興奮”。相反,他們總是盡可能讓自己更冷靜、更殘酷,以便既借助興奮劑漁利,又能避開“獵手”的捕捉。
或許關注體壇興奮劑問題的媒體、公眾應該適當調整一下自己的“焦距”了——“出名的竊賊永遠不是最危險的”。相較于被捉住并曝光的興奮劑“黑手”,那些仍在悄無聲息運作、不聲不響得利的“興奮劑鏈條”,以及“為獎牌和商業(yè)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只要不被抓住就不是問題”的“興奮劑邏輯”(不止一個國家針對運動員的民調都顯示,相當一部分運動員、教練員抱著“別人都在用我憑什么就不能用”的心態(tài)),才是對體育賽事、體育道德、體育精神乃至整個體育生態(tài)最大的毒害。
□陶短房(學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興奮劑 奧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