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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打傘采訪志愿者 遭停職到底“冤不冤”?
“女記者戴墨鏡打傘采訪”怎能沒有違和感?
百年一遇的超強臺風襲擊廈門,災后重建工作緊張展開。不想,廈門電視臺一女記者因戴墨鏡打傘采訪救災志愿者成為“網(wǎng)紅”,遭網(wǎng)絡曝光后,廈門廣電發(fā)布了通告,決定對該記者停職,并接受進一步處理。(9月22日《每日新報》)
廈門一女記者戴墨鏡打傘采訪救災志愿者
一面是風吹日曬奮力搶險的救災志愿者,一面是衣著靚麗戴墨鏡打傘的女記者,這個畫風怎么看起來也不夠和諧。面對災后重建工作,救災志愿者始終奮斗在救災一線,理應受到社會的尊重。作為公眾媒體,對救災志愿者的敬意更能夠影響他人、乃至社會形成良好的風尚。而身為一個媒體人如此打扮去采訪,筆者認為連最起碼的以禮相待都沒做到,更不要談什么尊重了。
也許女記者的打扮放在日常根本算不上惹眼,與其他年輕女孩并無二致。但是在公眾場合、在聚光燈下,女記者理應讓自己的形象適合工作的環(huán)境,也就是常說的得體,這也是工作中應有的意識,絕不是不通情理的過分要求。什么時候該做什么事、該說什么話是恰如其分的,筆者不相信這位女記者會不清楚。究其原因,說得輕點兒是自己愛美、嬌慣自己。說的重點兒是根本沒有從心里對救災志愿者產(chǎn)生敬意,把自己的姿態(tài)放得太高。因此,這副打扮也并不稀奇。
編輯:楊嵐
關鍵詞:女記者打傘采訪志愿者 女記者打傘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