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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衍生品 亦品亦生活
近年來,憑借著與眾不同的外表和“藝術品”頭銜,藝術衍生品的概念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2013年紅極一時的臺北故宮博物院創(chuàng)意紙膠帶“朕知道了”,引得眾多消費者爭相購買。2010年,北京故宮博物院研發(fā)的“手繡大鳳披肩”“宮廷娃娃”系列產品也在業(yè)界博得好口碑。
所謂藝術衍生品,是指由藝術作品衍生出來的,具備一定藝術附加值的產品,其打破了高價格和唯一性的局限,拓展了藝術的發(fā)展空間,豐富了普通人的生活。目前,市面上可見的藝術衍生品包括:藝術家親筆簽名且限量發(fā)行的專供收藏和欣賞的版畫,印有藝術家代表作品的文具、生活用品、服裝服飾以及與藝術元素相結合的產品,帶有民俗意味的鏤空剪紙書立,有著藝術作品元素的細膩絲巾,等等。
在國際上,衍生品起步早,已形成相對成熟的體系。幾乎所有的美術館、博物館都有自己的藝術商店,衍生品早已延伸到服裝、玩具、家庭裝飾、音像書籍、網(wǎng)絡游戲、食品飲料等日常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博物館營收的經(jīng)濟支柱。
反觀國內,近年來藝術衍生品開始出現(xiàn)在博物館、美術館、畫廊的藝術品商店里,經(jīng)濟效益逐年上升。但除了故宮系列衍生品走紅之外,鮮有成功案例。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逛完展覽,想帶走幾件有創(chuàng)意的藝術衍生品,卻找不到。目前,國內對于衍生品的開發(fā)尚處初級階段,具體表現(xiàn)為將藝術品縮小或復制在相應的日常用品上,簡單地移植,沒有設計理念。這樣的產品只是個紀念品。
讓藝術衍生品真正深入人心,走進廣大民眾的生活,還得從多方面入手。
第一,創(chuàng)意很重要。當下藝術衍生品數(shù)量增多,但精品不多。藝術表現(xiàn)性較為單一,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缺乏新意。
藝術衍生品真正價值在于,對于作品本身附加值的開發(fā)??梢园l(fā)現(xiàn),許多成功的藝術衍生品非常講究對原創(chuàng)作品的二次加工設計,臺北故宮的“朕知道了”,就是將眾多皇帝在奏折批注的話語中最經(jīng)典的一句話提取出來印在膠帶上,成為最受大家歡迎的藝術衍生品之一。
第二,價格上“買得起”。當一件日常用品被冠以藝術衍生品之名時,它的價格往往會比同一類型的日常用品價格翻上幾番,這仿佛更符合“藝術品”的身份。其實,藝術衍生品屬于藝術消費品的范疇,要供大眾消費而用,要能夠實現(xiàn)“人人買得起”。
第三,強調實用性。有專家曾表示,國內藝術衍生品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商業(yè)和學術不分,很多人試圖做得更加藝術,而忘記了它的美觀和實用要求。
一款藝術衍生品要想獲得消費者青睞,不但要有吸引人的獨到創(chuàng)意,還應具備實用性,讓“實用”與“創(chuàng)意”逐漸結合起來,讓藝術真正融于生活。
最后,建立良性外部發(fā)展環(huán)境。應加強藝術衍生品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建設,厘清原生藝術品與藝術衍生品間的利益關系,建立起保障藝術衍生品發(fā)展的各方信任、健康有序的良性外部環(huán)境。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藝術衍生品 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