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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撿漏”買下二手房 卻發(fā)現(xiàn)房子早已被查封

2017年02月16日 10:36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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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買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房東出租二十年,直到房款付清收房時才發(fā)現(xiàn)租客趕不走;本著落戶買的學區(qū)房,但原房東戶口卻一直不遷出;更有甚者,準備過戶時才發(fā)現(xiàn)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杭州的周先生夫妻倆,購買二手房時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以為撿漏買了套二手房

卻發(fā)現(xiàn)房子早已被查封

去年上半年樓市行情回暖,周先生夫妻倆著手買房事宜,礙于手頭資金有限,周先生兩夫妻并未選擇房價節(jié)節(jié)攀升的新房,而是將目光著眼于二手房市場。他們看中了西湖區(qū)望月公寓桂花苑一套一樓88平方米的房子,與房東商議好總價115萬元成交,折算下來單價在13000元/m2左右。

記者在我愛我家官網上看到,目前望月公寓小戶型房源掛牌價是在22000~24000元/m2。按這一價格來看,周先生兩夫妻當時的購買價格可以說是在市場上撿漏了。

由于是私下協(xié)商交易,周先生并未找中介公司做推薦,雖然房子價格已談妥,但因為不懂二手房交易流程,于是象征性地找了一家中介公司,負責辦理交易流程。

按照常規(guī)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周先生夫妻倆先與房東簽訂了《房屋轉讓居間意向合同》,并交了5萬元購房定金,約定在2016年6月30日前到房產信息網上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及其他買賣相關文件。

《房屋轉讓居間意向合同》里寫著,房東保證桂花苑這套房子不存在抵押、被查封、強制拆遷或其他不能出售的情況,滿足交易條件,并承諾在2016年6月30日前注銷他項權證,并正常過戶。

準備好購房款后,周先生多次催促房東趕緊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但房東以各種理由拖延,夫妻倆意識到情況不對,調查后得知,原來這套房子先后被西湖區(qū)人民法院、拱墅區(qū)人民法院查封,并且房子已經進入司法拍賣程序,房東根本無法將這套房子過戶。

于是,夫妻倆向法院起訴,要求房東按照合同規(guī)定,雙倍返還定金。同時,由于市場行情快速升溫,同樣的價格已經無法買到區(qū)域內相同面積的房子,在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同時,還要求房東賠償房屋差價損失。

從法院委托的拍賣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來看,望月公寓桂花苑這套房子在去年10月中旬的評估價為147萬元左右,比當初協(xié)商賣房時總價還要高了32萬元。

最終,法院在審理相關資料后判定,房東須雙倍返還購房定金,并賠償20萬元差價損失,合計30萬元整(包含周先生兩夫妻交納的5萬元購房定金)。

編輯: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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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夫妻 二手房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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