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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小學招生要求家長本科學歷 教育局:不合規(guī)

2017年03月07日 22:41 | 作者: 張香梅 | 來源:人民政協(xi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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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亟逃址Q此限制不合規(guī)

3月6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lián)系到這所私立小學,工作人員承認,學校在前幾天招生時確實提過家長學歷本科以上的要求,但現(xiàn)在已經取消了,“現(xiàn)在我們不再限制學生家長的學歷,所有報名的學生均可以填寫申請表,我們會在規(guī)定的時間統(tǒng)一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面試。”

而對于此前該校為何要求學生家長需本科以上學歷,工作人員沒有做出答復。

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稱,已獲悉網友所說的當?shù)啬乘搅W校要求學生家長是本科以上學歷一事,并表示此限制不合規(guī)。

昨日下午,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向北青報記者發(fā)來一份關于此事的通報。通報稱,2017年3月3日,有家長在當?shù)匾凰搅⑿W門口看到了該校電子屏打出溫馨提示“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學歷之家長”的字樣,引起熱議。

通報介紹,經了解,事件屬實。雖然民辦學校有辦學自主權,但該校在本次招生宣傳中有違教育公平。本著“有教無類”、對所有學生及家長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民辦學校依法辦學的要求,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對該校提出了嚴肅批評,要求其立即停止該宣傳行為,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往后的招生工作中,要依法做好招生簡章備案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及工作安排,規(guī)范招生行為。目前,該校已撤去有關的宣傳公告。

律師

規(guī)定學生家長學歷有失公平

第八屆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教育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雷思明律師表示,雖然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民辦學校享有辦學自主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但是這一招生自主權依法行使,不得濫用,不得違背上位法的規(guī)定以及社會的公序良俗。

另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規(guī)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財產、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钡谌鶙l規(guī)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yè)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我國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不得因家庭的原因而受到歧視性的對待。對此,民辦學校也應當予以遵守,否則就有違教育的平等性原則。

文/記者 張香梅 實習記者 劉思佳

編輯: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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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私立小學 本科學歷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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