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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翁媳爭200億遺產(chǎn)案續(xù):富豪死亡時間成關鍵

2017年04月20日 16:53 |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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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郝琳兒子郝振宇的遺體于2013年12月20日被發(fā)現(xiàn),郝琳的遺體則在2014年2月14日被發(fā)現(xiàn)。法國當?shù)卣鼍咦C明報告上,確認郝振宇的死亡時間為2013年12月20日,郝琳的死亡時間為“2014年2月14日”。

但是在郝琳的死亡證明報告后,又補充了一句“死亡時間似乎可提前至2013年12月20日”。

“按照我國的《繼承法》規(guī)定,如果父子兩同時死亡,需推定長輩先死亡,那么,郝琳的遺產(chǎn)將會由他的兒子郝振宇繼承,而郝振宇死亡后,則由他的母親劉湘云來繼承。所以如果時間確定為兩人同時死亡,劉湘云將繼承自己的份額和兒子的份額;但若墜機時郝琳未死亡,而是在河里漂了幾天、十天才死亡,那么,繼承的先后順序就會是另一種,他的父親郝某某獲得的繼承份額又是另一種?!彼f,現(xiàn)在原告方面請求法院判決后者,因為“法國當?shù)卣鼍咦C明報告上,確認郝琳的死亡時間2014年2月14日”,至于“死亡時間似乎可提前至2013年12月20日”,并非肯定說法。

被告方提議“6億元買斷” 稱柏聯(lián)集團資產(chǎn)為37億

對于原告方的訴求,被告柏林集團和第三人劉湘云方面是何態(tài)度?

4月19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柏聯(lián)集團位于昆明市同仁路附近的辦公地點了解情況。該集團公司在“柏聯(lián)廣場”的寫字樓8樓辦公,但前臺負責接待的岳姓工作人員多次拒絕為記者聯(lián)系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并表示公司領導都不在,沒有人了解此事,“沒有人會接受你的采訪”。

記者請其向公司在崗領導稟報,希望對方能提供一份答辯詞,以了解公司態(tài)度,該工作人員進入公司內(nèi)部通報后,返回來,“公司領導不了解情況,確認不愿接受你的采訪”。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柏聯(lián)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劉湘云,不過其不在昆明居住,也不在該集團辦公,而是長期居住香港。對于此案,其委托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該案。

記者嘗試與該律師聯(lián)系,但未取得成功。不過,此前,劉湘云的代理律師在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表示,從未否認郝某某應該繼承郝琳的遺產(chǎn),但首先要確認遺產(chǎn)繼承的范圍和繼承的份額。

在“確認股東身份”方面,該律師認為,柏聯(lián)集團是法人股東,并不屬于自然人持股,所以郝某某不能繼承或確認為股東。

“墜機事件后,劉湘云先后委托過廣東、北京的律師與郝家協(xié)商談判,但都沒有達成協(xié)議。后來劉湘云又委托我來協(xié)商處理,我來昆明專門找郝某某協(xié)商,拿出過一些繼承方案,比如‘支付給郝家6個億,讓老爺子不要去爭股東’,但郝家不同意?!痹撀蓭熢诿襟w上這樣說。

此外,在柏聯(lián)集團究竟有多少財產(chǎn)方面,該律師表示,已委托評估機構對柏聯(lián)集團及旗下的相關子公司進行評估,因為柏聯(lián)集團有銀行貸款,評估結果是:柏聯(lián)集團凈資產(chǎn)37億元。

目前,此案尚未宣判。(部分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云南 翁媳爭200億遺產(chǎn) 富豪死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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