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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刪除見義勇為“重大過失”規(guī)定 讓好人不再難當
社會為何發(fā)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變化?一位來自北京的志愿者林先生感慨地說,民法總則刪除了救人者的“重大過失”,是真正意義上的“好人法”,它不僅解決了人們的后顧之憂,而且,扶起了社會的風尚與民眾的良心。
未來網北京5月11日電(記者 李盈盈)據媒體報道,5月5日16時許,昆明一60多歲男子突然手捂胸口倒地。見狀,懷孕9個多月的女護士(魯翔)立刻跪地救人,艱難地俯下身子給老人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近日,當記者找到這名孕婦時,她只說了一句“我是個護士,救人是我的本能,請大家不要拔高我!”
最美孕婦救人的微博評論截圖
消息一出,引來無數網友的轉發(fā)和點贊,也有人感慨道:“遇見個有良心的家人……如果家里人告他的話,說不定就贏了?!?/p>
編輯:梁霄
關鍵詞:民法總則 重大過失 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