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國家信訪局發(fā)文規(guī)范信訪分類處理工作 明確6大工作環(huán)節(jié)
中國國家信訪局發(fā)文規(guī)范信訪分類處理工作 明確6大工作環(huán)節(jié)
中新社北京8月2日電 (記者 梁曉輝)中國國家信訪局2日公布《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guī)則》(以下簡稱《規(guī)則》),進一步規(guī)范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兑?guī)則》明確了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的6個環(huán)節(jié),保障合理合法的信訪訴求依照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表示,一段時間以來,信訪與其他法定途徑之間的邊界不是很清晰,一些本來應該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其他法定途徑解決的問題涌入了信訪渠道,“其結果就是信訪渠道不堪重負,而其他法定途徑的作用沒能得到充分發(fā)揮,不利于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為了進一步明確工作機制、規(guī)范工作程序,《規(guī)則》明確了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的6個環(huán)節(jié)。
一是專門信訪工作機構甄別處理。屬于已經、正在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解決的訴求,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關機關提出;屬于分類處理范圍的信訪訴求,轉送交辦至有權處理機關并可以提出分類處理的建議。
二是確定有權處理機關。專門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收到轉送交辦或者信訪人直接提出的訴求,要根據職責范圍進行甄別,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的,本機關就是有權處理機關,應當受理;屬于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轉送至有權處理機關;既不屬于本機關職責范圍,也不屬于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不予受理。對于上級機關或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的訴求,不屬于本機關和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收到的行政機關可以提出異議。
三是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受理。經過內部會商、爭議協調等,確定適用其他法定途徑受理或者適用信訪程序受理,并告知信訪人。
四是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辦理,做出行政處理或信訪處理意見。
五是通過信訪復查復核糾正分類錯誤。復查(復核)機關發(fā)現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而未適用,以信訪處理代替行政處理,以信訪處理意見代替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履職行為的,應當區(qū)分情況,撤銷或者變更原信訪處理(復查)意見。
六是甄別再次提出的信訪訴求。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同一訴求的不再重復處理,提出新的事實和理由的再次分類處理。同時,為了保證分類處理的準確性,《規(guī)則》還規(guī)定了重大、疑難、復雜訴求的協調辦理程序和專業(yè)力量參與的工作機制。
張恩璽表示,實行依法分類處理后,行政機關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理順了信訪途徑與其他法定途徑的關系,完善了工作機制和程序,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可以更加及時準確地依法解決群眾訴求。(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國家信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