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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之爭:北稻曾獲得授權(quán)使用“稻香村”商標

2018年11月06日 07:24 | 來源:中國經(jīng)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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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wǎng)201南北“稻”之爭再起波瀾

截然不同的兩份判決讓“稻香村”這個老字號再次引發(fā)關(guān)注。

10月12日,江蘇蘇州工業(yè)園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稻”)侵害了蘇州稻香村食品公司(下稱“蘇稻”)的商標專用權(quán),要求敗訴方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并賠償蘇州稻香村115萬元。

而就在一個月前,北稻在北京起訴蘇稻侵犯商標專用權(quán)及不正當競爭,北京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蘇稻停止在其生產(chǎn)銷售的糕點、粽子、月餅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并賠償北稻經(jīng)濟損失3000萬元。

蘇稻在蘇州法院贏了,北稻在北京法院贏了。這是怎么回事?

始于“南店北開”?

“稻香村”這個名字取自《紅樓夢》中“柴門臨水稻花香”,是中國最知名的糕點老字號品牌之一,被譽為“糕點泰斗,餅藝至尊”。

據(jù)公開資料顯示,蘇稻成立于清代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而北稻則始于清代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業(yè)內(nèi)流傳較廣的說法是,乾隆皇帝下江南時,驚嘆江南美食,贊嘆“食中雋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題匾額,名揚天下,一大波美食隨后北上,稻香村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加之清末民初時期,“南店北開”之風日盛,越來越多南方風味的食品鋪在京城及周邊地區(qū)興起。與所有的手工技藝一樣,稻香村的傳承也是“師傅帶徒弟”,故稻香村的傳承人眾多。

據(jù)史料記載,僅在清末民初,除了北京的稻香春、桂香村,還有明記、何記、森記稻香村,以及保定大慈閣糕點、石家莊稻香村、太原老鄉(xiāng)村等糕點品牌。1912年5月,魯迅先生來到北京,寓居當時的宣武區(qū)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這里離觀音寺稻香村僅有兩三里路。據(jù)《魯迅日記》記載,從1913年到1915年期間,短短兩年多時間,魯迅先生有記載的到北京稻香村購物就有15次。

不僅是魯迅,不少文化名人都是稻香村的鐵桿粉絲。作家冰心就經(jīng)常到北京稻香村購物。冰心在散文中這樣描述稻香村的招牌點心:有一天,我們同到城里去看望我父親,我讓他上街去給孩子買“薩其瑪”(一種點心),孩子不會說薩其瑪,一般只說“馬”。還有我要送我父親一件雙絲葛的夾袍面子。他到了“稻香村”點心店和“東升祥”布店,這兩件東西的名字都說不出來。虧得那兩間店鋪的售貨員,和我家都熟,打電話來問。

北稻曾獲得授權(quán)使用“稻香村”商標

蘇稻在聲明中稱,蘇州稻香村才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頭和創(chuàng)立者,是稻香村品牌的率先使用者,稻香村創(chuàng)始于公元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的蘇州,并于民國時期注冊了“禾”商標。

關(guān)于北稻的歷史有兩種說法。按照其官網(wǎng)所述,北稻誕生于光緒年間,公元1895年。當時,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門觀音寺創(chuàng)建“稻香村南貨店”,是京城生產(chǎn)經(jīng)營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后來因多種原因于1926年關(guān)張,但稻香村在北京開創(chuàng)的南味食品派系傳承下來,1984年,這個派系的第五代傳人劉振英籌建了北京稻香村。

蘇稻向法院提交的另一種說法是,1984年劉振英創(chuàng)立的北京稻香村和清末民初的北京“稻香村南貨店”沒有任何傳承關(guān)系。因為“稻香村南貨店”關(guān)張時,劉振英才5歲,不可能在那里工作,其傳承人、技藝等都不存在傳承關(guān)系,完全是一家“新店”。這一點經(jīng)常被蘇稻用來反駁北稻。

雖然一“村”兩姓,但在2005年之前,兩家稻香村的市場并無太多交叉,蘇稻主要在南方市場,而北稻則深耕北京,兩家相安無事。

“我們最初對名稱起源和品牌沒有那么狹隘,我們的初衷是把這個牌子做出來!” 蘇稻集團總裁辦公室主任劉志勇對《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兩家公司還曾有過一段合作的歲月。為了能在“糕點”類別上使用“稻香村”標識,北稻還從蘇稻獲得過授權(quán)——蘇稻分別于2003年及2008年兩次授權(quán)北稻使用第352997號商標。

經(jīng)過努力,兩個“稻香村”確實都“做出來”了。北稻和蘇稻分別于1993年和2006年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2013年,蘇稻的“稻香村”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2014年,北稻也獲得了這項認定。

利益之爭

蘇稻方面認為,雙方產(chǎn)生糾紛的根源是其近年來發(fā)展迅速,與北稻形成了一定競爭。迫于市場壓力,北稻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訴訟手段,阻撓蘇稻發(fā)展。北稻則向《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表示,蘇稻在2006年左右進入北京市場,幾乎未做品牌宣傳,申請注冊的商標也與北稻越來越接近。尤其是自2013年判決生效兩年后,蘇稻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標,且又使用了與北稻商標更近似的無邊框“稻香村”字體商標。

本次訴訟的焦點在“糕點”上。

據(jù)蘇稻方面介紹,該公司所持有的兩個注冊商標分別于1983年和1989年獲準注冊,圖案相同,區(qū)別在于核準使用范圍上。一個注冊在餅干上,一個注冊在果子面包、糕點上,都屬于中國商標第3006群組。而北稻則屬于第1011610號商標,1997年獲準注冊,注冊在餡餅、烘餡餅(意大利式)、餃子、年糕等商品上,分屬中國商標第3007群組,核定使用范圍不包括“糕點”商品。

蘇稻方面認為,北稻在糕點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以及在上述包裝所標注的企業(yè)名稱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侵犯了自身的商標專用權(quán)。但北稻公司則強調(diào),蘇稻持有的第352997號商標是1989年注冊的,但北稻公司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樣在蘇稻之前?!氨钡竟臼抢献痔柋本┑鞠愦宓膫鞒姓?,其使用‘稻香村’的商標標識是對老字號的使用,使用‘稻香村’有合法的使用來源?!?/p>

在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行業(yè)研究員朱丹蓬看來,兩家稻香村都有歷史傳承的相關(guān)法律文件,也有一定的論據(jù)去支撐自身的說法,但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商標問題有不同的鑒定也屬于正?,F(xiàn)象。

中華商標協(xié)會老字號分會秘書長丁惠敏認為,兩家稻香村近年來沖突不斷,背后是利益之爭。隨著“振興中華老字號”被不斷提及,兩家稻香村在產(chǎn)品創(chuàng)新上不僅注重了傳統(tǒng)文化的傳承,也在不斷提升品質(zhì),產(chǎn)品受到歡迎。正因為兩家稻香村經(jīng)營狀況均良好,才有了訴訟的底氣和資本。

公開資料顯示,蘇稻在全國有9個生產(chǎn)中心,全國近600家專營專賣店,銷售范圍覆蓋全國。該公司總裁辦公室主任劉志勇稱,蘇稻進行了國際商標注冊保護,成立了海外業(yè)務部,目前產(chǎn)品已出口到3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并且于2016年在加拿大溫哥華設(shè)立了稻香村專賣店。

蘇稻相關(guān)負責人還對記者說,公司從2009年就開始積極開拓線上銷售渠道。根據(jù)天貓旗艦店各品牌月餅銷售額排行榜顯示,2017年蘇州稻香村月餅銷售額約1.5億元,位列第一,北京稻香村月餅銷售額為3500萬元,位列第九。到了2018年,蘇稻銷售額上漲至1.9億元,依舊位列第一,北稻月餅銷售額為5700萬元,僅為蘇稻銷量的30%。

相比之下,北稻目前只在北京昌平區(qū)有1家工廠,共有270余家連鎖店, 2014年才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shè)旗艦店。但公開資料顯示,北稻2015年整年銷售額達到58億元,尤其在北京的聲譽更高。

在更多“吃糕群眾”看來,誰的稻香村并不重要。網(wǎng)友們紛紛表示真要論起“稻香村”三個字的“歸屬權(quán)”,“只怕兩家都要給曹雪芹打錢”。

法律專家認為,多年的糾紛,不僅增加了兩家企業(yè)的生產(chǎn)成本,還自損形象,極有可能兩敗俱傷。兩家企業(yè)不妨冷靜下來好好反思,與其昏天黑地打官司,空耗企業(yè)的財力和聲譽,不如平靜地坐下來協(xié)商,互惠互利,共同將中華老字號品牌發(fā)揚光大。

編輯:曾珂

關(guān)鍵詞:南北“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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