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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擴大科研機構自主權 急需設備可免去招投標程序

2019年07月07日 16:52 | 作者:陳宇軒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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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7月7日電(記者 陳宇軒)深圳近日公布《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發(fā)布了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22條舉措,進一步擴大了科研機構的自主權,重點支持基礎研究與核心技術攻關。

方案的重點是為科技創(chuàng)新營造更加寬松的環(huán)境。在為科研機構“松綁”方面,該方案提出,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

今后,在科研項目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用外,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用提供明細,并取消監(jiān)管銀行和10%的項目驗收保證金等要求。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項目和資助金額較低、實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項目,以承擔單位自我管理為主,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

在支持基礎研究與核心技術攻關方面,該方案提出,每年市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30%以上要持續(xù)投向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并支持企業(yè)建設研究院,由企業(yè)梳理關鍵核心技術問題和技術參數(shù)指標,突破產(chǎn)業(yè)技術瓶頸,攻克核心關鍵技術,引領新技術研發(fā)與應用。

方案還提出,強化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促進深港創(chuàng)新主體深度融合發(fā)展,允許科研資金跨境使用。(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深圳 科研機構 設備 擴大 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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