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理論文件>提案工作提案工作

加強提案辦理工作促進協商民主建設

2014年02月11日 20:45 | 作者:黃選平 | 來源:人民政協報
分享到: 

  2. 運用提案形式開展民主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作為非權力性監(jiān)督,主要是通過提出建議和意見協助黨委和政府機關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把提案辦理作為接受民主監(jiān)督、推進工作的有效途徑,進一步落實辦理責任,規(guī)范辦理程序,創(chuàng)新辦理方式,推動辦理工作。要積極探索開展帶案視察調研、進行辦理評議等工作,匯集提案者對提案承辦單位的判斷和評說,聽取承辦單位對辦理工作的解釋和說明,建立雙方互信和共識,促進黨政部門改進工作。要努力探索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議政機制,采取委派民主監(jiān)督小組和監(jiān)督員等措施,督查提案辦理落實情況,增強民主監(jiān)督的成效。要積極探索提案辦理工作過程中政協、黨政督查部門、新聞媒體等方面的合作方式,努力形成民主監(jiān)督工作合力和良好工作氛圍。

  3. 運用提案形式開展參政議政。參政議政是對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政協組織要主動選擇一些黨政關注、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以提案形式參政議政,提高參政議政實效。要不斷健全提案工作的調研機制,將調研工作與提案撰寫、提案辦理、參政議政緊密結合,進一步提高調研質量、提案質量和參政議政水平,切實做到參政參到點子上,議政議到關鍵處。

  二、 創(chuàng)新提案辦理機制,助推協商民主制度化

  1. 以提案辦理協商助推協商民主制度化。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是政協協商民主的基本形式,而創(chuàng)新提案辦理機制則成為協商民主制度化建設的重要抓手。要通過提案辦理豐富專題協商形式。建立集體提案的協商論證制度,凡集體提案中涉及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及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要團體協作,集思廣益,凝結智慧,反映集體呼聲。進一步健全重點提案專題協商制度,對重點提案采取提案委員會、提案人、提案承辦單位參加的三方溝通協商機制,召開提案辦理協商會,集中協商,統(tǒng)一辦理。要通過提案辦理提升對口協商實效。提案承辦單位應該制定完善的提案辦理對口協商工作計劃,主動邀請?zhí)岚刚邊⑴c辦理過程,以咨詢、聽證、論證等有效形式,及時告知提案者提案辦理情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按照職能劃分,建立與對口承辦單位的良好合作關系,加強與承辦單位的意見交換和工作交流,協商研究具體辦理方案。要通過提案辦理提高界別協商水平。政協組織要充分發(fā)揮界別作用,鼓勵和組織開展界別協商議政工作,確保界別協商議政在政協工作中的突出位置。各界別應當主動作為,及時將協商議政成果轉化為提案,將提案工作列為界別小組活動的固定議題,加強界別內的相互溝通和界別間的跨界合作,經常研究討論提案工作,努力形成更多有分量、有價值、有深度的界別提案。承辦單位可以通過邀請界別代表參與提案辦理工作,在提案辦理過程中充分吸納界別的辦理意見,保證提案辦理結果符合界別意愿。

  2. 以提案督辦機制助推協商民主制度化。重點提案督辦工作制度是提高提案辦理實效的重要方式。近年來,甘肅省政協建立健全并積極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閱批督辦、省政協主席會議成員領銜督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現場督辦、省政協專門委員會對口督辦四項層次分明、富有成效的重點提案督辦機制。十屆甘肅省政協共有474件重點提案以督辦的形式進行了辦理,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要在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中繼續(xù)堅持。一是省委省政府領導閱批督辦重點提案。省政協每年精選30件左右的提案報送省委常委、副省長批辦,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督促各承辦單位認真研究解決,辦理結果通過報告、會議紀要、簡報等形式向提案者和政協提案委員會通報,切實把領導批示、提案建議落到實處。二是省政協主席會議成員領銜督辦重點提案。主席會議成員親自選定重點提案,親自現場督辦重點提案。承辦單位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傾斜支持,提高了提案辦理實效。三是省委、省政府部門現場督辦重點提案。各承辦單位對年度辦理的提案認真梳理,挑選立意高、問題準、建議實的提案,在認真調研論證后,制訂具體辦理計劃,邀請?zhí)岚刚邊⑴c,現場研究辦理。四是政協各部門對口督辦重點提案。政協辦公廳、研究室以及各專委會從對口聯系的承辦單位中確定2-3件重點提案進行部門督辦,與承辦單位共商提案解決辦法,以督辦促辦理,不斷推動辦理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提案 辦理 協商 工作 政協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