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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公款為女買社?!笔恰板e愛”典型
“我的確是一時糊涂,更不懂這種行為是一種貪污行為,只知道為女兒著想,讓她的生活有個保障,卻沒想是違紀違法了,我真是后悔莫及。”說這話的是浙江省瑞安市馬嶼鎮(zhèn)圣井山風景旅游服務所原所長李良存。近日,他因貪污和挪用公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等待他的還有法律的制裁。(12月2日中國新聞網)
官員為了家庭而涉腐,歷年來案例無數(shù)。有的為了讓老婆過好日子,有的為了給子女創(chuàng)造好條件,以“對家庭的奉獻”為由,走上了貪腐的不歸路。殊不知,這樣利用非法所得去換取家庭的經濟寬裕,是一種極端錯誤的做法,是對家庭成員的“錯愛”。
按照浙江這名干部李良存所說,他其實并沒有大貪大腐的想法,只是在偶然之間,發(fā)現(xiàn)了政策的漏洞,便產生了為女買社保,讓她生活有個保障的想法。用自己的特權,動起了公款的“歪心思”。 在短短兩年多的時間里,服務所為其女兒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達2萬多元。嘗到了權力的“甜頭”之后,再次出手為女兒買下生育保險。
一位風景旅游服務所所長就這樣被查落馬了,令人心痛,倍感惋惜。因為幾萬元公款而葬送了自己的后半生,巨大的違紀犯罪代價,恐怕會讓李良存悔恨一輩子。本來為了讓女兒有個保障,結果不但愿望落空,反而自己也失去了自由,毀掉了整個家庭,讓一家人“抬不起頭“。
誠然,官員對家庭、對子女的愛無可厚非,但不能超出黨紀國法的“邊界“。否則,這種無私的愛,因為表達方式的走偏,也會淪為一種”錯愛“。中華民族有勤勞致富的傳統(tǒng)美德,只要在社會上勤動手、肯吃苦,就能掙錢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官員女兒沒正式工作,完全可以去打工,怎能在家坐享清福?作為一名負責任的父親,就應該讓子女通過上班來養(yǎng)活自己,而不是縱容她當一輩子”寄生蟲“。
作為黨員干部,應該時刻銘記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做任何事情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不跨越黨紀國法的“邊界”。凡事堅持一顆公心,不鉆制度“漏洞”,做一個遵紀守法的模范,別找各種各樣的貪腐理由,來為自己的腐敗行為遮羞。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李良存“公款為女買社?!备瘮⌒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