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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各界支持法院取消辱國議員資格

2016年11月19日 08:16 | 作者:汪閩燕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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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有關宣誓風波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11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有關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

裁定取消兩名議員資格

10月12日,香港特區(qū)兩名候任立法會議員梁頌恒、游蕙禎在就職宣誓時,故意使用侮辱性語言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宣揚“港獨”。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和特區(qū)政府隨即就兩人是否能夠重新宣誓提請司法復核。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受理此司法復核案。

11月15日下午,高等法院開庭聆訊,隨后原訟法庭法官區(qū)慶祥就案件作出判決。判決認為,兩名候任議員于10月12日就職宣誓時的表現(xiàn),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顯示他們拒絕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誓言。

判詞特別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7日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對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約束力,法庭應落實該解釋。法庭亦不接納梁、游提出的不干預原則及議員享有豁免權的理據(jù)。判決反駁指出,當宣誓有爭議時,法庭有最終的判決權以及議員宣誓時的發(fā)言不屬豁免范圍。

高等法院裁定,自10月12日起依法取消兩人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兩人占據(jù)的立法會議席即刻懸空。同時,高等法院還頒布若干禁制令,禁止兩人聲稱有權或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行事,禁止立法會主席為兩人再次宣誓監(jiān)誓或準許為兩人的宣誓監(jiān)誓。

裁決彰顯公義大得人心

對于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香港各界紛紛表示歡迎和支持。梁振英15日表示歡迎。他指出,特區(qū)政府正在研究判詞內容,后續(xù)行動一切依法辦事,包括涉事兩人以至其他人,他們是否能滿足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宣誓要求。

立法會第一大政團——民主建港協(xié)進聯(lián)盟(民建聯(lián))主席、立法會議員李慧瓊表示,兩名涉事的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的莊嚴場合上,完全違反依法宣誓的所有規(guī)定,激起港人的強烈憤慨,當天法院的裁決彰顯了公正及公義。期望法院的裁決能平息近日有關宣誓風波所引起的爭議,讓議會重回正常運作。

香港經(jīng)濟民生聯(lián)盟(經(jīng)民聯(lián))認為高等法院的裁決彰顯公義,大快人心。

新界社團聯(lián)會(新社聯(lián))同樣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符合社會大眾的期望。希望此次裁決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作出的解釋,能減少議員宣誓問題上產(chǎn)生的爭議,讓立法會正常運作。

在商界方面,香港中華總商會稱,社會各界應尊重法庭裁決結果,讓立法會盡快恢復正常運作,避免社會發(fā)展繼續(xù)空轉。同時呼吁各界攜手努力,積極維護基本法和堅守香港的法治精神,共同守護香港的經(jīng)濟發(fā)展成果和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

香港市民也紛紛表示支持法院的裁決,并批評游、梁兩人以“支那”辱國,且高舉“港獨”旗幟,根本無意效忠國家及香港,遭取消議員資格是咎由自取,大快人心!認為判決是彰顯法治、伸張正義的表現(xiàn),顯示了主流民意對梁、游數(shù)典忘祖、挑戰(zhàn)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所作所為感到深惡痛絕。

早在裁決前的11月13日,香港“反港獨、撐釋法大聯(lián)盟”舉行集會,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內容釋法,譴責“港獨”分子企圖分裂國家的言行。

“反港獨、撐釋法大聯(lián)盟”集會大會發(fā)言人表示,“港獨”言行破壞香港法治,危害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是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必要和及時的行動。參與集會的市民表示,對港獨言行感到憤慨并譴責分裂國家的言行,同時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16日表示,此次裁決反映有關“港獨”言論及推動“港獨”的行為,皆不被接受,并違反香港法律,犯法人士自然應受到法律制裁。

《香港商報》認為,此次高院判決,就議員必須根據(jù)基本法第104條宣誓的相關事宜及原則,作出了清晰解說,確定立法會議員等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qū),解決宣誓的違法爭議。更重要的意義還在于,顯示香港本地法律與人大釋法,從原則到具體細節(jié),得到了成功的銜接。判決創(chuàng)造了一個有效的案例,從司法層面上立規(guī)矩、明底線,確保“一國兩制”的原則不容挑戰(zhàn),基本法的權威必須維護,任何拒絕宣誓效忠、宣揚“港獨”的違法行為不被允許。這對今后凡是有牽涉到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條文的案件,包括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以至其他有關公職人員的宣誓行為,都將提供直接清晰的普通法指引作用,警告宣誓非兒戲,不能任性,不許違法。

將追討兩人186萬薪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完全尊重法庭的裁決結果,立法會秘書處將會在研究判詞后,采取適當?shù)母M工作,包括追討游、梁已領取的薪酬及相關福利。立法會也將在21天內刊登憲報,宣布游蕙禎及梁頌恒的議席懸空,由特區(qū)政府進行補選。梁君彥稱,由于游、梁兩人稱會提出上訴,秘書處補充到,會征詢法律意見再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在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后,兩名議員即被收回位于立法會大樓的辦公室。秘書處要求兩人于18日下午5時前收拾個人物品,并交還秘書處提供的物品,其間兩人也不可使用大樓內為議員提供的服務及設施。同時,立法會秘書處正研究如何追討已向兩人發(fā)放的薪津,預計兩人須交回最多達186萬元(港幣,下同)的薪津。

秘書處表示,兩人須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退還部分以至全部已獲發(fā)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詳細情況有待研究法院判詞后再作安排。兩人已各自領取了95180元月薪,更申領預支83.44萬元的營運資金,兩人共計領取了近186萬元。

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16日表示,高等法院就兩名候任立法會議員宣誓案所作的裁決,對立法會、政府甚至整個社會日后處理議員宣誓事宜提供了清晰指引。他說,法院的判決就立法會議員須根據(j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的相關事宜及原則,作出清晰的解說,政府接下來將詳細研究法院的判詞,會盡快作出決定是否采取相應的跟進措施。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梁、游兩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議席懸空后,已陸續(xù)有多起涉及其他議員宣誓的司法復核申請被提出。據(jù)報道,目前尚有13名議員涉不依法宣誓被市民提出司法復核,議員資格可能隨時不保。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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