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觀察 觀察

打女生拍視頻傳網絡 三行兇者獲刑

2016年11月24日 10:36 | 作者:王巍 | 來源:新京報
分享到: 

■ “105中學女生遭同學圍堵輪扇耳光”追蹤

去年4月16日,網上流出一女生遭多名學生掌摑的視頻(新京報2015年4月18日報道)。昨天上午,這起校園暴力引發(fā)的刑事案件在海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三名打人者8到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將于近期向海淀區(qū)教委發(fā)送相關司法建議,并表示愿與區(qū)教委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

女生遭掌摑視頻 網傳引關注

2015年4月16日,一段與校園暴力有關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中,一女生邊動手邊叫囂謾罵,一女生則遭多人掌摑,該視頻引發(fā)熱議。北京市第105中學隨后回應,確認視頻中被打和打人的兩名女生系該校學生,學校以及海淀區(qū)教委、警方均已介入調查。

昨日,海淀法院對該校園暴力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據了解,這起案件發(fā)生在校園周邊,除劉某某、鄔某某、賈某三名被訴尋釁滋事成年人外,其他參與人員多為未成年學生。此案因部分作案視頻被上傳網絡,引發(fā)了社會對校園暴力案件的普遍關注。

據了解,該案系未成年學生間的瑣事糾紛所引發(fā),但雙方未采取妥善方式處理矛盾,反而借助“找人替自己出頭”以向對方示威等方式,致使矛盾不斷升級。案發(fā)當日,三被告人在他人糾集下,伙同多名未成年學生隨意毆打涉事女生,并將毆打過程拍攝成視頻上傳至互聯網。

三獲刑者均18歲 兩人是女孩

經海淀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16日17時許,均為18歲的被告人劉某某、鄔某某和賈某伙同多名未滿18周歲的多人,在北京市海淀區(qū)海洋館北側紫御府附近,無故對15歲女生進行毆打,情節(jié)惡劣。其中劉某某與鄔某某均為女性。

三被告人于2015年4月18日經公安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fā)后,三被告人及部分未成年同案人通過經濟賠償、賠禮道歉等形式獲得被打女生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人無故隨意毆打未成年被害人,情節(jié)惡劣,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考慮三被告人具備自首、獲得諒解等量刑情節(jié),并結合其各自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被告人鄔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判處被告人賈某有期徒刑7個月。

法院將向教育部門發(fā)司法建議

據悉,海淀法院近期將向海淀區(qū)教委發(fā)送相關司法建議,希望與區(qū)教委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該司法建議擬提出,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系列活動,并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動,引導學生明辨是非、遵規(guī)守法。同時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yǎng),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fā)生。

海淀法院介紹,作為高校集中的“學區(qū)”,法院結合轄區(qū)中小學眾多,在針對校園暴力的問題上,法院采取“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2+3+3”的校園暴力預防機制,即以法制校長和親職教育兩項特色工作為抓手,針對學生、家長、老師三類重點群體,采取家庭、學校、法院三位一體的多維度、立體化措施防控校園暴力。

■ 追訪

法官:止暴需保護懲戒雙管齊下

日前,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印發(fā)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其中強調各地要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有專家指出,目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刑法》對校園暴力的懲戒力度過于溫和,司法實踐中對實施校園暴力的未成年人,大多判處緩刑或者定罪卻免予刑事處罰。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目前對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情節(jié)輕微的不予起訴或者暫緩起訴。

一位負責審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法律的“寬松”一方面保護了未成年人的權益,但另一方面卻使得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難以得到有效懲戒。

“一些觸犯法律卻沒有被起訴的未成年,人只能由學校進行約束和規(guī)范,這對不良行為懲戒難以達到理想效果”,該法官認為,在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懲戒手段方面,目前的法律法規(guī)仍有完善的空間。

■ 分析

高一下學期為校園暴力高發(fā)期

“未成年人對幼童或者同齡人施暴,不論出于什么目的,其行為模式均是來自于效仿”,中國中醫(yī)科學院廣安門醫(yī)院心理科主任醫(yī)師王健分析說,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孩子的行為是對父母或者其他成人行為的效仿,因此家暴在施暴未成年人的成長過程中較為頻發(fā),另外未成年人容易對流行文化進行模仿。

王健介紹,從心理學上分析,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是一種“品格障礙”,而這種“品格障礙”演變成人格障礙或者罪犯的例子屢見不鮮。在初中到高中階段,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識成長,以上的兩類未成年人逐漸會采取產生反社會行為,這種行為從欺騙開始,進而演變成暴力?!笆窍M谝环N非主流的價值體系中,通過別人的懼怕獲得尊嚴。”

另據前述法官說,從法院的審判來看,未成年暴力犯罪的案件集中在高一的下學期,這個時候不少未成年人彼此之間經過一個學期的接觸已經逐漸熟悉,開始互相成立幫派共同實施一些暴力行為。

■ 數據

校園暴力未成年人“犯案”超6成

今年5月31日,北京高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各界通報近五年來北京法院審結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情況。

五年間,全市法院共審結校園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校園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三類案件累計占比78%。約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從犯罪主體上看,未成年人約占校園暴力犯罪總人數的62%,其中男性占絕大多數。

校園暴力案件被害主體絕大多數系在校學生,約有14%的案件,被害人受到扇耳光、潑冷水、煙頭燙、拍裸照等較惡劣的侮辱手段。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校園 暴力 法院 未成年人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