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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涉黃涉暴低俗化頻現(xiàn) 網民舉報渠道需更暢通

2017年02月08日 10:25 | 作者:魏哲哲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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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責任,加強監(jiān)管

網民的舉報渠道需要進一步暢通

創(chuàng)新與規(guī)則始終是互聯(lián)網發(fā)展的主題?!熬W絡直播平臺作為直播活動的規(guī)則制定者,是直播行為的技術服務提供者,同時也是直播行為的組織者和監(jiān)管者,應當對利用其平臺服務產生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滕立章表示。

事實上,《規(guī)定》也進一步明確了直播平臺在監(jiān)管制度上的責任,明確平臺應配備“與服務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信息審核和信息安全制度,完善“值班巡查”“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明確了直播平臺在技術上的責任,直播具備“即時阻斷互聯(lián)網直播”的能力、建立直播內容審核平臺、對直播的內容“加注或播報”平臺“標示信息”,以達到能夠溯源的效果、對直播內容和發(fā)布日志保存不少于60日;明確了直播平臺真實身份認證制度的責任,普通網絡直播用戶按照“前臺自愿,后臺實名”的原則,以自己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進行認證,網絡主播則應按照身份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進行認證。

朱巍介紹,從實踐來看,很多平臺設立的舉報途徑非常有限,舉報類型過于狹窄,個別直播平臺竟然沒有對涉及淫穢、色情、低俗、暴力等直播信息的舉報渠道,即便有舉報渠道,平臺受理時間也拖沓冗長,等到開始處理時,違法直播早已完成,根本無法達到全社會監(jiān)督的效果。(魏哲哲)

編輯: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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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 直播 低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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