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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購同權”并非新政:準入門檻高 優(yōu)質學區(qū)仍難進

2017年07月20日 08:56 | 作者:種卿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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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7月20日電(種卿)近日,廣州提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遂引發(fā)輿論熱議。據業(yè)內人士介紹,租購同權其實并非新政,在一線城市,滿足特定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均可享受就近入學,但基于優(yōu)先級別的不同,承租人子女上優(yōu)質學校的可能性仍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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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購同權”并非新政 準入門檻仍高

17日,廣州市政府發(fā)布《廣州市加快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針對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條件、公積金支持租賃住房力度、保障承租人穩(wěn)定居住權等16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而被媒體和公眾廣泛關注的“購租同權”其實僅存在于就近入學的條款中。

廣州明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適應人群包括廣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qū)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jiān)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jiān)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就近入學的準入門檻還是很高。”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撰文表示,所謂“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要求具有本市戶籍、人才綠卡等約束性條件。首先具有本市戶籍的大部分人都有自住住房,其次人才綠卡的數量非常有限,因此,邊際效應基本可以忽略。

楊現領還提到這一政策并非新政策,只是在現有條件和背景下的重申或強化,實質性的增量影響不大。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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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子女 學區(qū)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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