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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一年 案件當庭宣判率近八成
認罪認罰從寬試點一年案件當庭宣判率近八成
“兩高”表示,18個試點地區(qū)刑事訴訟效率明顯提升,將加強對法官、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監(jiān)督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一年,18個試點地區(qū)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占42.2%,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占96.2%,案件當庭宣判率為79.8%,速裁案件當庭宣判率達93.8%,刑事訴訟效率明顯提升。
昨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召開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受最高人民檢察院委托,報告“兩高”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情況的中期報告時,披露了上述數(shù)據(jù)。
試點法院審結刑案45%從寬
2016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關于授權兩高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在北京等18個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依法從寬處理。
根據(jù)報告,截至今年11月底,18個試點地區(qū)共確定試點法院、檢察院各281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刑事案件91121件103496人,占試點法院同期審結刑事案件的45%。其中檢察機關建議適用的占98.4%。
周強介紹,試點中,檢察機關對認罪認罰案件依法提出從寬量刑建議,法院的采納率為92.1%。認罪認罰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占42.2%,不起訴處理的占4.5%;免予刑事處罰的占0.3%,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占96.2%,其中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拘役緩刑的占33.6%,非羈押強制措施和非監(jiān)禁刑適用比例進一步提高。
八成多案件法院15天內審結
為確保認罪認罰真實自愿,試點地區(qū)強化權利保障,法律援助機構在看守所、法院、檢察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30個,其中設在看守所、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覆蓋率分別為97%和82%。對于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周強說,對于認罪認罰案件,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平均用時26天,人民法院15日內審結的占83.5%,當庭宣判率為79.8%,速裁案件當庭宣判率達93.8%,刑事訴訟效率明顯提升。
試點法院審結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案件中,達成和解諒解的占39.6%。檢察機關抗訴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上訴率均不到0.1%,被告人上訴率僅為3.6%,“當事人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促進了司法公正”,周強說。
將強化法官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監(jiān)督
周強在報告中提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如,有的試點地區(qū)將“認罰”與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簡單等同起來,或將“從寬”絕對化、簡單,對案件具體情節(jié)區(qū)分不夠;試點工作整體推進不夠平衡,有的地區(qū)試點案件數(shù)量偏少、比例偏低;辦案規(guī)程、工作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
周強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將加強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中法官、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依法監(jiān)督,堅決防止發(fā)生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等違法情形,確保公正廉潔司法;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探索完善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標準,為檢察機關更準確提出量刑建議、法院更準確裁量刑罰創(chuàng)造條件;正確處理賠償和解與從寬處罰的關系,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避免將賠償與從寬完全等同起來。
此外,還將加快推進智慧法院、智慧檢務建設,加強大數(shù)據(jù)、云計算、人工智能與改革試點的深度融合、深度應用,不斷完善智能輔助辦案系統(tǒng),提升審判、檢察質效。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
編輯:曾珂
關鍵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一年